首页 > 新闻 > 金融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利好政策来了!商业银行多层次资本工具补充体系再完善

第一财经 2019-11-29 22:41:12 听新闻

作者:杜川    责编:于舰

从长远看,对中小银行资本工具的创新,提高资本补充效率有很大好处。

随着商业银行资本工具种类的日益丰富,原有监管规定的合格资本工具认定标准需要调整细化,资本工具损失吸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11月29日,银保监会正式发布实施《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修订)》(下称《指导意见》),调整了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名称及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触发条件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各类资本工具的损失吸收顺序,完善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发行的基本原则和工作机制。

2012年,原银监会出台《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为我国商业银行发行资本工具奠定了制度基础。此后,商业银行陆续推出二级资本债、优先股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永续债)等新型资本工具。2019年初,财政部发布《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等配套规则,均为本次修订奠定了重要政策基础。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对第一财经表示,《指导意见》一方面可更进一步完善规范银行多层次资本工具补充的体系;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市场对不同工具进行更准确地定价,提高金融市场的基本工具定价效率。“从长远看,对中小银行资本工具的创新,提高资本补充效率有很大好处”。

明确资本工具损失吸收顺序

从《指导意见》内容来看,此次修订内容主要包含五大方面。

具体而言:一是调整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名称,更准确地体现触发事件的含义;二是调整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触发条件;三是明确了减记应为永久减记,触发事件发生时减记型资本工具可部分减记,但减记部分不可恢复;四是明确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发行的相关要求,包括通过市场化定价吸引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参与投资、确保资本工具发行和赎回有序衔接等;五是规定了资本工具损失吸收顺序。

对于为何进一步明确资本工具损失吸收顺序,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修订后,会计分类为权益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可仅设无法生存触发事件,与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要求相同。为保持不同层级工具之间资本属性的阶梯性,《指导意见》规定,当无法生存触发事件发生时,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应先于二级资本工具吸收损失。

对于同级资本工具,该负责人介绍,参照《资本办法》中核心一级资本应按同一顺序等比例吸收损失的要求,损失吸收能力应具有平等性。因此,《指导意见》修订稿规定,当同一触发事件发生时,同级资本工具同时按比例吸收损失。以现有其他一级资本工具——优先股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为例,当同一触发事件发生时,二者应同时按比例分别转股和减记。

“防范风险角度来看,资本是吸收风险的屏障,当然不同资本吸收风险顺序不同。”曾刚表示,此次修订稿对不同类型资本吸收风险的顺序进行了明确规定,相当于把多层次、多元化的资本管理体系更加完善。

完善中小行资本补充机制

在经济仍面临下行压力的背景下,银行资本补充需求,尤其是中小银行资本补充需求正日益变得迫切。近期,金融委召开的多次会议均提到,要多渠道增强商业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资本实力,重点支持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修订有利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发行,充实资本实力,更好地服务我国实体经济。同时,按照会计分类对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设置不同触发事件,有利于优先股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促进银行补充一级资本,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一直以来,中小银行作为支持小微三农薄弱环节的重要主体,不断加大信贷投放。数据显示,普惠小微贷款持续快速增长。9月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是11.3万亿元,同比增长23.3%,增速比上年末高8.1个百分点,今年前三季度普惠小微贷款累计新增1.8万亿元,是去年全年增量的1.4倍。

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监管强化也给银行信贷创造能力带来约束,拓展银行资本补充渠道,完善资本补充工具体势在必行。特别是在包商银行事件导致信用分层后,市场的整体看法对中小银行产生了一定压力。

“面对风险日益复杂的挑战,中小银行确实有扩大资本补充来源、夯实资本基础、提升风险抵御能力的需求。”曾刚认为,资本高低是中小银行应对风险冲击、可持续发展非常重要的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过去一段时间,在非核心一级资本方面,永续债、优先股有所创新,除大银行外,中小银行也在发行永续债,拓展补血渠道。例如,台州银行已完成首单城商行永续债的发行并开始交易流通。

曾刚表示,这一次资本工具补充制度完善,有利于中小银行丰富完善资本补充机制,根据自身需要,规划自身需要发行资本工具类型,提高自身风险抵御能力,当然也可阻断个别机构风险的蔓延。

举报
第一财经广告合作,请点击这里
此内容为第一财经原创,著作权归第一财经所有。未经第一财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第一财经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如需获得授权请联系第一财经版权部:021-22002972或021-22002335;banquan@yicai.com。

文章作者

一财最热
点击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