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2号),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19日公布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对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部分商品,自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2月25日,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已加征关税不予退还。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的其余商品,暂不予排除。
下一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将继续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适时公布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清单。
关税法二审稿明确跨境电商领域的相关扣缴义务人,将有关便利纳税人的政策规定上升为法律等,预计还将三审。
经中国、厄瓜多尔两国商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厄瓜多尔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将于2024年5月1日起相互生效实施。
中方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捍卫自身权益。
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符合海关规定条件并提供担保的,可以于次月第五个工作日结束前汇总缴纳税款。
朱秋沅认为,本次修改中,跨境电商平台会受到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