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商务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点击观看直播),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文本将于近期公布。
高峰介绍,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严格贯彻外商投资法的立法原则和宗旨,围绕外商关切,从行政法规层面实化和明确了相关事项,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高峰表示,总的来看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强化了内外资一致,规定在项目申报、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等方面,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外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国家行业地方等各层级标准的制定修订,政府及其部门不得限制外资企业进入政府采购市场或实行差别和歧视待遇。
二是强化了投资保护,规定征收应依照法定程序和规定进行,并按照市场价值给予补偿,禁止利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手段强制或变相强制转让技术,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以区划调整、政府换届、责任人更替等为由,对依法做出的政策承诺以及订立的合同违约、毁约,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外资企业投诉机制等等。
三是强化了法律责任,为了确保落实规定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包括不依法平等对待外资企业,违法限制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标准制定,不履行政策承诺,强制技术转让等等。
对服务贸易的政策支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截至6月24号,共有22个地区开展了225场外贸优品中华行活动,参与的外贸企业和采购商超过了1.9万家,成交额248亿人民币。
双方将进一步发挥好中美经贸磋商机制作用,继续保持沟通对话,不断增进共识、减少误解、加强合作,共同推动中美经贸关系行稳致远。
中方注意到有关情况。欧方有关决定和歧视性的措施不仅损害中方企业利益,而且利用单边工具破坏公平竞争,构筑新的贸易壁垒,对这一保护主义做法,中方坚决反对。
4月以来,10余家平台落实落细订单直采、外贸专区等8项举措,吸纳超3100家次外贸企业入驻,外贸专区销售额超11亿,直接采购约100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