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商务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点击观看直播),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文本将于近期公布。
高峰介绍,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严格贯彻外商投资法的立法原则和宗旨,围绕外商关切,从行政法规层面实化和明确了相关事项,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高峰表示,总的来看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强化了内外资一致,规定在项目申报、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等方面,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外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国家行业地方等各层级标准的制定修订,政府及其部门不得限制外资企业进入政府采购市场或实行差别和歧视待遇。
二是强化了投资保护,规定征收应依照法定程序和规定进行,并按照市场价值给予补偿,禁止利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手段强制或变相强制转让技术,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以区划调整、政府换届、责任人更替等为由,对依法做出的政策承诺以及订立的合同违约、毁约,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外资企业投诉机制等等。
三是强化了法律责任,为了确保落实规定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包括不依法平等对待外资企业,违法限制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标准制定,不履行政策承诺,强制技术转让等等。
中方注意到有关情况。欧方有关决定和歧视性的措施不仅损害中方企业利益,而且利用单边工具破坏公平竞争,构筑新的贸易壁垒,对这一保护主义做法,中方坚决反对。
着力提高退税商店覆盖面,提升退税商品吸引力,增强境外旅客获得感,扩大入境消费,为大力提振消费、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作出积极贡献。
中方加入DEPA,将为各方企业带来更多市场机遇,并为DEPA长远发展和国际数字经济规则构建作出积极贡献。
本次中美经贸高层会谈取得实质性进展,大幅降低双边关税水平,美方取消了共计91%的加征关税,中方相应取消了91%的反制关税。
中方对美方信息进行了认真评估。在充分考虑全球期待、中方利益、美国业界和消费者呼吁的基础上,中方决定同意与美方进行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