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记者早间获悉,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自2019年12月20日起,组织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开展澳门代理见证开立内地II类、III类个人银行账户试点。
澳门代理见证开立内地II类、III类个人银行账户试点是指,年满18周岁及以上且已开立中国工商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账户的澳门永久居民,可凭本人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前往中国工商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网点办理代理见证开户手续,即可便捷开立内地中国工商银行个人II类、III类银行账户。申请人在澳门本地领卡激活后,可轻松管理内地中国工商银行账户,绑定内地移动支付APP,享受粤港澳大湾区消费支付便利。
澳门代理见证开立内地II类、III类个人银行账户试点,将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民生支付互联互通再升级,是深化粤澳金融合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的重要举措,将为粤澳两地经济高质量发展、经贸合作、人员往来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满足粤港澳大湾区居民对美好生活向往。
具体内容包括取消特别印花税、额外印花税和取得印花税,法案自公布翌日生效。
有观点认为,澳门楼市不会如香港那般出现内地买家人数显著增加的情况。
已完成讨论调整澳门不动产需求管理措施的政策方案及其中有关税务措施的法案,内容包括取消特别印花税、额外印花税及取得印花税,有关法案将送立法会以紧急程序处理。
试点地区需在开放创新方面具有一定制度优势,信息通信产业发展基础良好、潜力较大,吸引外商投资制度健全,安全监管保障能力到位,试点示范经验丰富。
进一步扩展保障、提高保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