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除国家批准建设的重大项目外,深圳将全面禁止围填海。记者13日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获悉,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近日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涉及海域使用规划、海岸线保护管理、海域使用权取得、海域使用管理等多个方面。
深圳市拥有1145平方公里海域和260公里海岸线,海域资源较为丰富,开发利用潜力较大。近年来,深圳市海域使用需求增长较快,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条例提出,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嵌入海域使用的各个环节;严格管控围填海用海,除国家批准建设的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建立海洋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估制度,对海洋资源和生态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建立沙滩、红树林、珊瑚礁资源保护制度。
条例根据海岸线自然资源条件和开发程度,把海岸线分为严格保护、限制开发和优化利用三个类别。划定为严格保护的海岸线,除国防安全需要外,禁止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禁止围填海、开采海砂、设置排污口等损害海岸地形地貌和生态环境的活动。条例将优质沙滩、典型地质地貌景观、红树林等所在岸线列入严格保护岸线。
为了规范海域使用行为,条例还明确了海域使用权取得的具体情形,将公共设施项目、重大建设项目等用海项目纳入申请批准目录。属于目录所列情形的用海项目,可以通过批准申请方式出让海域使用权;其他用海项目应当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海域使用权。
基础设施及城市建设领域项目14个,总投资约171亿元;社会民生领域项目9个,总投资约54亿元;产业发展领域项目13个,总投资约161亿元。
进一步加深同专业金融研究机构合作力度,便利企业境内外上市政策咨询,协调跨境金融机构为企业出海提供金融银团服务,推动已在港交所上市的辖区企业按照政策规定在深交所上市。
《若干措施》从推动基础型消费扩容提质增效、推动改善型消费高品质发展、促进新型消费发展壮大、拓展品质型服务消费空间、打造良好服务消费环境以及健全政策支撑保障体系六个方面提出23条具体举措。
具体配建方式为在改造后含商品住房的各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中,按住房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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