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经报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南省人社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统计局联合发布《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政策措施自2020年2月1日起执行,具体政策实施期满失效。
《意见》明确,从2020年2月起至6月,免征全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以单位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从2020年2月起至4月,减半征收全省大型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参照执行。
第一财经每日早间精选热点新闻,点击「听新闻」,一键收听。
工信部:工信部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79批)等
沈晓明当选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国泰君安:有色成长为形,周期为根
海通证券研究所金融产品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谈鑫指出:上周A股上涨,消费电子和半导体等子行业表现较优。上周全球股市整体上行,油价下行,贵金属上涨。阶段性均衡配置,优选TMT基金 关注金融和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