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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表监管实质增加券商资金规模?业内:为重资本业务未雨绸缪

第一财经 2020-03-27 22:09:57

作者:周楠    责编:钟强

“现在普遍来看,券商的‘杠杆’都没用满。”

6家龙头券商被纳入证监会首批并表监管试点范围,并可逐步试行更为灵活的的风控指标体系。

证监会3月27日晚间称,决定将中金公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华泰证券、中信建投、国泰君安等6家证券公司纳入首批并表监管试点范围,其风险资本准备计算系数、表内外资产总额计算系数下调。

具体规定方面,证监会表示,初期,综合考虑试点机构对外投资资本占用情况,对试点机构母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系数由0.7调降至0.5,表内外资产总额计算系数由1降至0.7;同时持续监测试点机构已建立风控体系运行及合并风控指标信息的有效性。

政策有何影响?两大系数同步下调,这是否意味着券商可用资金规模调整?

“可视为未雨绸缪,现在主要是政策导向,要看远期影响。”北方某券商非银首席分析师告诉记者,目前非银资本准备的潜在杠杆水平逐渐攀高,一定的净资本撬动的资产规模越来越大。

“现在普遍来看,券商的‘杠杆’都没用满,没用满的一个主要原因是资产端没有放出来,消耗资本的业务比如投资、两融、股质、FICC大类业务等虽然目前规模已经很大,但还在继续发展。”他表示。

除行业因素外,另一项因素是宏观环境变化。并表监管的要求始于2016年,此后的四年间资本市场和券业进一步发展。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境内资本市场持续发展,部分证券公司逐步出现集团化经营发展态势,有必要将行业风险管控边界从母公司层面扩展至合并报表视角,以利于更全面、及时、有效地评估风险,促使行业持续稳健发展。

“在当前疫情环境下,这也有利于中介机构更好服务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证监会表示。

从政策制定背景来看,2016年6月,证监会修订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下称《风控办法》),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将所有子公司以及比照子公司管理的各类孙公司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强化分支机构风险管理,实现风险管理全覆盖,并提出推动并表监管的中期安排。

此后,证监会计划将中信证券、海通证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国泰君安、国信证券、招商证券7家券商作为首批试点。

2018年9月起,经行业互评和外部专家评审,中金公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华泰证券、中信建投、国泰君安6家证券公司已基本建立能够有效覆盖各类风险、各业务条线、各子孙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初步具备实施并表监管条件。证监会决定将上述6家证券公司纳入首批并表监管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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