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挂牌公司疫情相关信息披露行为的通知》。通知要求疫情管控措施解除后因疫情原因仍停产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的挂牌公司,以及复工复产后产能利用率大幅下降或可能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公司应及时披露受疫情影响的临时公告,充分说明影响情况。
通告提出,不得囤积居奇。无正当理由,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较大波动的重要民生物资。
严厉打击未经广告审查发布医疗美容广告以及制造容貌焦虑、夸大医美功效等违法行为。
落实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要求,沪深两交易所再次发文强化量化交易监管。2月20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了《量化交易报告制度平稳落地》公告,其中指出量化交易的专门报告制度和相应监管安排已经平稳落地,未来持续加强对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交易的监测分析,动态评估完善报告制度。
金融监管总局北京监管局:及时叫停、规范“伪创新”“擦边球”金融行为
从首尾两端加强了对公司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