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公告称,《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中规定于2019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
今年以来地方财政收入普遍低速增长,而支出保持扩张,财政收支矛盾依然较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外国政府订立的税收协定中关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适用税率低于10%的,按照协定税率执行。
尽管江苏省级从地市等分享税收少,但实际上地市等上解给省级收入超2000亿元,因此对13个地市来说,与其他地方一样仍是“三级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