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投入机制逐渐清晰。
6月15日,上海市政府官网发布“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长三角投资(上海)有限公司的批复“称,同意上海市国资委出资组建长三角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批复时间是5月26日,2天后的5月28日上午,长三角投资(上海)有限公司组建暨领导班子调整宣布会议召开。
长三角投资(上海)有限公司的定位,是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投资和服务平台,未来将代表上海参与示范区建设,共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于2019年11月1日揭牌的示范区,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至今已运行8个多月。示范区面积2413平方公里,地跨江浙沪两省一市,涵盖上海青浦区、江苏苏州吴江区和浙江嘉兴嘉善县。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中提出,两省一市在推进一体化示范区建设中承担主体作用,在改革集成、资金投入、项目安排、资源配置等方面加快形成政策合力。
近日,浙江省专门出台了支持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政策意见。其中提出,2020-2022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50亿元资金支持示范区嘉善片区建设,政府债券安排一定额度,根据示范区嘉善片区项目实施进度给予支持。以上资金优先支持先行启动区建设。嘉兴市按照省级一般公共预算补助额度的50%给予配套补助。
5月27日,浙江嘉兴发布《嘉兴市关于支持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政策意见》,提出了财政、金融、用地等20条“高含金量”政策,其中明确提出,组建注册资本100亿元的长三角创新投资集团。
《浙江日报》援引嘉兴市委书记张兵的话说,全力保障示范区嘉善片区项目不缺地、建设不缺钱、推进不缺人。
6月2日,上海市国资委公布了长三角投资(上海)有限公司的6位负责人名单。其中,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江联合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施振兴,担任中共长三角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委员会副书记、中共长三角投资(上海)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长江联合集团副总裁卢薪,担任长三角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副总裁。
长江联合集团是在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和浦东开发开放的背景下,经同年5月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第六届市长联席会议倡导,由上海、南京、武汉、重庆四地市政府及交通银行作为发起人,联合沿江其他27个城市和386家公有制、非公有制企业共同组建的企业集团。
浙江省副省长卢山表示,支持浙江省自贸试验区等开放平台对标国际高标准的经贸规则,稳步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打造虹桥国际开放枢纽是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关键战略举措,具有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示范意义。
2023年上海GDP达4.72万亿元,江苏GDP达12.82万亿元,浙江GDP达8.26万亿元,安徽GDP达4.71万亿元,区域经济总量突破30万亿元大关。
银发经济既是一项极具潜力的新兴产业,也是重要的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民生事业,对于上海“五大中心”建设也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