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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哪些产业?如何布局?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总规都公示了

第一财经 2020-06-18 16:32:09 听新闻

作者:胥会云    责编:杨志

示范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相对现行规划保持不变,为758.8平方公里。2025年示范区单位建设用地产出要达到8亿元/平方公里,2035年达到15亿元/平方公里。

自6月18日至7月17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下称“示范区总规”)正式开展为期30天的社会公示。

示范区总规由江浙沪两省一市政府共同组织编制,将报国务院批准。这也是我国首个省级行政主体共同编制的跨省域国土空间规划。规划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根据“示范区总规”,2025年示范区单位建设用地产出要达到8亿元/平方公里,2035年达到15亿元/平方公里。

2018年,示范区现状建设用地728平方公里,单位建设用地GDP仅4.8亿元/平方公里,在上海市郊和苏州、嘉兴县级行政单元中处于中下游。这也就意味着,在未来几年内,示范区的单位建设用地产出要提升66.7%。

如何实现这一大幅提升?

五类经济”为引领的产业体系

建设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也是探索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的重大举措和空间载体。

示范区包括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两区一县”约2413平方公里的行政辖区,先行启动区为金泽、朱家角、黎里、西塘、姚庄五个镇全域,约660平方公里。

除了2413平方公里的示范区、660平方公里的先行启动区,“示范区总规”还将紧邻示范区需要一并规划研究的三个区域(约486平方公里)作为了规划协调区。这三个区域分别是虹桥主城片区除青浦区以外区域、嘉兴市嵌入示范区范围内的王江泾、油车港镇以及昆山市毗邻淀山湖的锦溪、周庄、淀山湖镇。

根据《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示范区有两项最重要的任务:一是率先探索,将生态的优势转化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二是从区域的项目协同走向一体化的制度创新。

以生态绿色为定位的示范区,如何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

整体而言,示范区两区一县各具“长板”,如青浦区的特性材料、精密机械,吴江区的丝绸 纺织、光电通信,嘉善县的电子信息,专业化集群初步显现。

但是,示范区的产业能级和价值区段总体不高、模式相对传统,2018年工业用地地均产值仅38.7亿元/平方公里,石油化工、纺织服装、文印造纸等 类型的工业企业数量多、环境威胁大,面临着提质增效、存量优化的严峻挑战。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融合不足,人才等创新资源短板突出,区域统筹分工也有待加强。

“示范区总规”提出,示范区将是一个创新链与产业链共进的地区。以低环境影响、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创新能力为指向,提升面向全球集聚创新要素的能力,着重弥补先进制造业薄弱环节,优先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增强产业链协同创新能力,构建“五类经济”为引领的产业体系。

五类经济分别是:融合型数字经济、前沿型创新经济、功能型总部经济、特色型服务经济、生态型湖区经济。

通过新的产业定位和发展,至2035年,示范区的R&D经费支出占GDP比例达到5%,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制造业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不低于60%,数字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80%以上,行业能效水平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

统一产业项目准入

这些产业在示范区会形成怎样的空间布局?

“在空间组织方面,强调多中心、网络化、融合式。不搞集中成片、大规模、高强度开发建设,突出‘小集中、大分散’的建设用地布局原则,推动存量用地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内涵提升。”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空间规划工作组副组长熊健说。

“示范区总规”提出,扭转粗放型产业用地布局思路,转向集约用地、适度混合、弹性灵活的新型创新产业空间发展模式。以高新技术企业总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新孵化与中试基地等为极核,在示范区范围内形成若干个主要的创新集聚区,实现以研发园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产业社区、产业基地为主要形式的“研-学-产”板块有序组合。

具体来说,就是吸引长三角地区高水平院校的分校或下设研究机构在青浦新城、吴江城区、嘉善城区、汾湖高新区、水乡客厅选址布局,引导其与创新园区、高新制造基地联动发展。

在虹桥商务区、青浦新城、吴江太湖新城、嘉善高铁新城等构建“一核引领、三综合、多点特色”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格局;

在青浦工业园、吴江经开区、吴江高新区(盛泽)、嘉善经开区、中新(嘉善)现代产业园形成5片规模较大的产业集聚区,作为集中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孵化、中试、制造等环节的基地,推进关联产业的集群建设和高效互动。

在产业定位和空间布局确定后,熊健表示,示范区还要形成接轨国际标准与技术前沿的“正面清单”,以及倒逼传统产能退出与升级的“负面清单”。

“示范区总规”提出,示范区内制定规范统一的市场规则和产业政策。要建立示范区产业项目评审准入的部门联席会制度。示范区统一执行一套产业项目准入标准,从产业契合度、环境友好度、创新浓度、经济密度等为重点的多方面明确准入条件,通过资质审核才可进入供地程序。对已落地的项目,实行与资源配给相挂钩的用地绩效考核。

同时要整合两省一市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加快形成示范区统一的“负面清单”,主要用于规定和引导示范区“低散污”企业的腾退整改,以推进示范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存量空间 盘活,加快产能和生产模式转换。

同时,统一项目准入管理。以环境准入清单、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规划建设导则等形式,在示范区施行统一的环保排放、产出绩效、建设标准管理。

5月初,示范区执委会、上海市经信委、江苏省经信厅、浙江省经信厅联合发布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产业项目准入标准》,对于先行启动区内的新引进及盘活存量用地引进的工业项目、研发总部项目,提出了四大类准入标准——产业契合度、环境友好度、创新浓度、经济密度。

此外,统一的示范区核准投资项目目录、示范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也即将发布。

建设用地规模不变

基于总量锁定原则,考虑现实可操作性,示范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相对现行规划保持不变,为758.8平方公里。

同时,“示范区总规”提出,预测至2035年,示范区规划常住人口规模约380万,其中青浦为130万人,嘉善为90万人,吴江为160万人。

数据显示,2018年示范区的现状建设用地为72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为310.8万人。

为加强示范区全域国土空间管控,两省一市将共同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文化保护控制线。

“我省将牵头做好示范区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试点工作、大力推进嘉善国土空间数字化平台试点建设。”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顾浩表示,下一步将就目前规划成果进一步加强与省级、相关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的协调,编制一个多方共赢的高水平规划。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提出,在示范区要探索包括土地管理在内的“6+2”一体化制度创新。在土地管理方面,一体化示范区要探索跨区域统筹土地指标、盘活空间资源的土地管理机制。

因此,“示范区总规”也提出,示范区要统筹跨区域的用地安排,实行统一的土地指标管理。

依据相关规划,两省一市共同制订示范区年度用地计划,形成包含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建设用地流量计划、机动指标等的“一个指标库”,由示范区开发建设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安排使用。

同时,示范区还要探索建立土地指标市场化调剂平台,用好跨省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机制,加强省内统筹,对区域共建的交通设施、重大市政基础设施、水利工程等的建设给予一定机动规模指标倾斜。

此外,“示范区总规”还提出,要统一预留、统筹使用建设用地机动指标,青浦、吴江、嘉善三地的现有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各预留2平方公里(共约6平方公里)为示范区统筹使用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除一般商品房和工业项目外,可用于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特殊项目、乡村公益设施、旷地型商办文旅设施等各类项目。

对于存量建设用地,示范区要建立统一的盘活机制。由示范区开发建设管理机构联合两区一县政府制定存量土地盘活工作方案,协调年度存量盘活任务、土地储备计划、出让计划,由地块所在区县予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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