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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退保”暗藏深坑,其中的隐患保险消费者要知道

第一财经 2020-07-08 19:28:31 听新闻

作者:杜川    责编:于舰

“代理退保”的个人或机构为牟取私利极力怂恿消费者退保,却避而不谈退保可能导致的后果和风险。

“只要你把账号、身份证告诉我,我有内部资源帮你退保。”这些虚假宣传看似“为你着想”,其实暗藏深坑。

最近,多种迹象显示,通过恶意投诉、钓鱼维权等形式开展的“代理退保”黑色产业链,已经蔓延至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严重扰乱保险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也严重损害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7月8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下称“协会”)向保险机构及保险消费者发布防范“代理退保”有关风险提示。

协会表示,目前,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个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以“可代理全额退保”为由,怂恿、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事宜,以此收取高额手续费,并以消费者名义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甚至诱导消费者伪造证据材料,实施“代理退保”,主要涉及人身保险和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此举严重扰乱保险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也严重损害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及保险企业要加强风险的全面识别与防范。

“代理退保”的坑有哪些?

“代理退保”套路满满。虽然监管部门多次发文提示风险,不过,今年以来,依然有个人或机构为牟取私利极力怂恿消费者退保,并通过电话、短信、网络平台怂恿、诱导消费者。

以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为例,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是一款以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是为有贷款需求、但无法提供担保或者抵押的个人提供的保险。该保险的作用是提高投保人的信用水平,帮助投保人从其他金融机构获取贷款,被保险人是发放贷款的机构而不是借款人。当投保人(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保险公司将直接向被保险人赔付贷款本息,而且在赔付后,保险公司仍然可以向投保人(借款人)追偿贷款本息。购买保证保险能够帮助投保人成功申请贷款,但并不能免除投保人偿还贷款的义务。

记者了解到,“代理退保”个人或机构在代理投诉全额退费时可能造成消费者贷款逾期、保费断交等合同违约,从而形成征信不良记录或是被列入“黑名单”,进而对消费者未来的贷款、出行、就业和任职等产生不良影响。

根据协会介绍,“代理退保”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冒充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或保险公司人员或以“与监管部门合作”、“有内部资源”等名义,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

此外,谎称消费者所购保险产品“存在欺诈行为,已有多名消费者投诉”或“继续持有保单将蒙受经济损失”等,怂恿不明真相的消费者退保,甚至诱导消费者退旧投新,以赚取佣金。

另外,谎称可以协助消费者“全额退保”,诱导投保人签署包含不平等条款的代理服务协议,缴纳高额定金或签订高额欠款协议,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保单、电话号码等涉及消费者隐私的敏感信息。此外,还会阻止消费者与监管部门、保险公司沟通,试图切断消费者正常维权通道。

协会提醒,消费者一旦参与到这些暗藏深坑的“代理退保”后,面临着资金受损或遭受诈骗、个人信息泄露、信用受损、法律等多方面风险。比如,“代理退保”个人或机构为牟取私利极力怂恿消费者退保,却避而不谈退保可能导致的后果和风险;消费者退保后丧失了风险保障,未来再次投保时,由于年龄、健康状况的变化,可能将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保费上涨甚至被拒保的风险。

监管部门提醒正规办理相关业务

近期,银保监会以及多地银保监局持续进行风险提示,呼吁消费者要做到理性投保、谨慎退保。

继辽宁、新疆、吉林三地银保监局于今年4、5月份发布风险提示后,内蒙古、陕西、甘肃、海南、山东等五地银保监局6月也发布提示消费者的信息,提醒消费者警惕代理退保风险,并且特别提醒通过购买信用贷款保证保险办理贷款的金融消费者,要正确认识个人借款保证保险,办理该项业务后应遵守合同约定,按时还款付息,除需偿还贷款本金和贷款利息之外,还需要承担保险费成本。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此次发布风险提示称,消费者应谨慎理性办理退保,尤其要慎重对待所谓“退旧投新”、“高收益”产品等宣传,防止上当受骗。同时,注意保护个人重要信息,妥善保管重要身份信息、敏感金融信息。不要轻易将银行卡、身份证、保险合同等重要证件信息转交他人,不要轻易向他人发送移动支付二维码、网银验证码。个人或机构对相关金融交易存在疑义的时候,要采取拨打金融机构官方客服热线、登录官网,或到线下营业网点咨询等方式核实业务的真实性。如遇不法分子窃取或非法利用个人信息、利用投诉和退保实施诈骗以及有黑恶势力进行威胁、恐吓等,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协会还强调,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对保险产品有疑问、有相关服务需求或发生争议纠纷的,可以直接拨打保险公司投诉热线,也可以通过拨打12378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等方式向监管部门反映,或申请调解、仲裁等其它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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