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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产业准入标准,长三角示范区将协同招商五大主导产业

第一财经 2020-07-15 19:18:25 听新闻

作者:胥会云    责编:刘展超

刚性准入指标,会适当兼顾区域发展阶段的不平衡,先行启动区五镇会各自制定三年过渡方案,确保到2022年达标。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应当发展什么样的产业?先行启动区可以落地什么样的项目?三地目前已经形成了统一的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和统一的产业项目准入标准,这也是全国首次实现跨省级行政区域执行统一的目录和标准。

7月15日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唐晓东表示,下一步,示范区还要探索建立区域产业投资项目一体化管理服务新机制,推动示范区产业绿色创新发展。

新机制之一,就是要加强招商引资的统筹协调。研究建立招商引资协同机制,形成产业分区引导、产业政策统筹、重大项目会商、产业联合招商、首谈利益保障、合理迁移利益共享、规范有序迁移等工作机制。

“定期召开招商引资协同工作座谈会,加强协调两区一县招商引资过程中的需求和问题。”唐晓东说。

五大产业主导

于2019年11月1日揭牌的示范区,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

从区域布局来看,示范区横跨沪苏浙,毗邻淀山湖,涵盖上海青浦区、江苏苏州吴江区和浙江嘉兴嘉善县。其中,青浦金泽镇、朱家角镇,吴江的黎里镇,嘉善的西塘镇、姚庄镇为先行启动区。

示范区两区一县2019年实现生产总值3806亿元,较2018年增长6.1%。目前二三产业平分秋色(增加值比重约为47%:51%),产业协同合作日趋紧密,已经形成装备制造、纺织服装、新材料和电子信息等四大千亿级产业。

立足示范区现有产业基础和禀赋特色,在示范区约2413平方公里范围内,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江苏省工信厅、浙江省经信厅及示范区执委会,共同研究起草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下称《指导目录》),提出在示范区发展“五大经济”为主导的产业,推动三二一产业融合创新发展。

上海市经信委总工程师刘平表示,去年启动编制工作以来,借鉴了雄安新区以及日内瓦、松山湖、青山湖、金鸡湖等国内外知名湖区建设经验。

所谓“五大经济”,具体包括功能型总部经济、特色型服务经济、融合型数字经济、前沿型创新经济和生态型湖区经济。

其中,功能型总部经济的重点是放大虹桥国际开放枢纽溢出效应,聚焦知识创新、功能创新、模式创新型,引进和培育一批跨国企业、民营企业和央企国企总部,如正在推进建设的青浦华为研发中心等。

特色型服务经济重点发展与区域生态资源相契合、创新资源相融合的服务经济,发展现代商贸物流、绿色金融、科技服务、节能环保等特色鲜明的高端服务业,如依托进博会发展国际化、精品化会展业。

融合型数字经济,重点发挥三地数字经济和智能制造基础优势,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发展“AI+”“5G+”“北斗+”“大数据+”等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

前沿型创新经济重点发展生命健康、绿色新能源、轻质智能装备、服务型制造等新兴产业,支持传统产业焕发新生力,如江苏吴江推进建设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等。

生态型湖区经济是因地制宜发展体现时代风、江南韵和国际范的湖区水乡文体旅游、绿色农业、现代教育等滨湖产业,如嘉善嘉佑现代农业田园共同体等项目。

唐晓东表示,《指导目录》一方面用于示范区新市场主体的招商引导与政策扶持,以利于接轨国际标准与技术前沿,高起点布局高新产业;另一方面也作为符合发展导向的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依据,推进示范区产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四大标准才准入

为了将生态优势转化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示范区还提出了产业项目的四大类准入标准——产业契合度、环境友好度、创新浓度、经济密度。

根据《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产业项目准入标准》(下称《准入标准》),四大类标准适用于先行启动区新引进及盘活存量用地引进的工业项目、研发总部项目。

刘平解释说,产业项目主要是聚焦做优做强“增量”文章,强化以增带存、以增优存、以增改存。

从产业契合度这一维度来看,先行启动区的新进产业项目应符合“五大经济”为主的产业导向,对国家和沪苏浙等各级政府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及相关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工艺、装备、产品和项目,一律严格准入禁止新建扩建。

环境友好度上,产业项目应符合“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和区域主导生态功能。

创新浓度上,示范区提出了科技人员占比(如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研发投入强度(如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知识产权拥有性等要素指标。

经济密度上,示范区对投资强度、产出强度、税收强度、容积率等方面提出量化指标(如工业用地新增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500万元/亩,达产产出强度不低于1000万元/亩/年、税收强度不低于100万元/亩/年)。

5月28日,示范区执委会会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组织两区一县产业部门、先行启动区五镇主要领导召开了一体化示范区招商引资座谈会,对《准入标准》进行了解读,并提出了强化招商协同等具体工作要求。

唐晓东说,在两个文件执行过程中,会充分听取市场主体意见建议,根据产业发展实际,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进行调整完善。同时也要推动制定落实方案。

“对《准入标准》中提到的刚性指标,适当兼顾区域发展阶段的不平衡,推动先行启动区五镇各自制定三年过渡方案,确保到2022年达标。”唐晓东说。(实习记者许子怡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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