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围绕如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提出了17项重点举措,主要包括 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解决上市公司突出问题、提高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法违规成本、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合力等6个方面。
深入研究通过资本补充、利润转增等方式,按照“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原则,适时合理调整国有金融资本在银行、保险、证券等行业的比重。推动头部证券公司做强做优,支持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世界一流交易所。
4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落地需要过程,改革的效果需要逐步体现,上市公司分红、回购的能力则取决于企业经营状况,在企业经营状况没有全面改善之前,政策效果可能不及预期。
《意见》要求,要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提高主板、创业板上市标准,完善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标准,扩大现场检查覆盖面,强化发行上市全链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