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下午,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局副局长谢小兵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就《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中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建设问题回答了第一财经记者提问。
第一财经记者:
刚才提到,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当中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意见》提出要科学界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相关方的权责,健全有中国特色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机制。我的问题是,请问将如何健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机制?谢谢。
谢小兵:
感谢你的提问。
刚才我举了一些数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市场当中有一定的数量和分量。大家也非常关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治理,有时候可能不太了解国企的情况,不知道国企的决策是怎么做出来的。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里提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意见》里也提出要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机制,我觉得这是相通的。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有两个特点,既是国有控股,又是公众公司。对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来讲,治理机制怎么健全,还是“两个一以贯之”,一个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一以贯之,一个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一以贯之。
在这个基础之上,治理机制怎么建,权责怎么来划分,上市公司有上市公司的特点,它是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我们鼓励国有股东和上市公司的中小股东充分沟通、协商。刚才阎主席提到上市公司存在一些问题,在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里多多少少也是存在的,我们怎么来把它更好地解决?
一是决策效率,这是大家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国有企业有一套决策机制要遵循,同时它又是公众公司,怎么来更好地解决决策效率和决策科学性的问题,就要以有利于提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决策管理的科学性为原则。
二是《意见》里提出要有利于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一定程度上来讲,国有股东也是上市公司的投资者,要以坚持共同保护大股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原则。
三是归根到底,治理的目的还是要把上市公司发展好,要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提升它的质量,提高回报投资者的水平。
在坚持这些原则的基础上,看看大家能商量出来什么样的方法。每个公司可能都不一样,不一定是一样的治理模式,所以我们鼓励创新,找出最佳治理实践。我们有信心通过国有股东与广大其他投资者共同努力,能够最后形成一些最佳治理实践,供其他的上市公司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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