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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就在周边却收不上来,“锌浮渣”为何遇到转运窘境?

第一财经 2020-10-25 13:06:26 听新闻

作者:章轲    责编:计亚

专家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当务之急是明确锌浮渣属于危险废物,落实相关管理规定,“如果连基本概念都搞不清楚,怎么来执法?”

“很明白的事,相关部门就是互相扯皮。我们反映了几年,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日前,山东一家环保科技公司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记者说。

让这位负责人感到困惑的,是一种叫做“锌浮渣”(又叫锌灰)的原料。启信宝显示,该公司生产销售电解锌、锌锭、氧化锌、锌颗粒;收购含锌废物等。“按照设计产能,我们每年可以处理2万多吨锌浮渣,可创造经济效益4亿元,为地方上缴税收2000多万元。”他说。

这家公司眼下面临的最大困难是锌浮渣原料不足。“不是产能设计过大。周边地区就有大量锌浮渣原料,但就是收不上来。”这位负责人说,原因就在于地方上对于锌浮渣是不是属于危险废物解释不一,转运困难。截至24日,这位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事情仍然没有解决。

危险废物的转移,是指产生单位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经营单位处理的过程。据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统计,2019年,已公开的危险废物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共140件,其中,非法转移的案件有93件,约占案件总数的三分之二。非法转移依然是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的重要表现形式。

最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该法明确,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

该法规定,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而在省域范围内,危险废物转移是不设限的。目前,浙江、山东省地已出台文件,规定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推行电子联单制度,省内转移不再审批,不得人为设置行政壁垒。

锌浮渣。摄影/章轲

但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危险废物转移在执行过程中,仍存在障碍。上述公司位于山东省东部的一个县。在这里,锌浮渣被当地环保部门认定为危险废物,而在400公里外的某城,锌浮渣产生量大,但又被当作一般固体废物,可以任由产废单位处置。

这家公司当然也想吃这块“肥肉”。但问题来了,由于这个城市不按危险废物管理,不出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而锌浮渣运到东部的这个县,没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不能入境。“一旦被有关部门查处,一车就有可能被罚款10万元。”这位负责人说。

在山东某城,有企业厂区内堆放着十个左右的铁皮大桶,里面都装满了锌浮渣,地上也随意堆放着。该企业人员称,一年能产出500多吨的锌浮渣,而且卖锌浮渣不需要填写转移联单,买锌浮渣也不需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当地环保部门有关人员解释称:“锌浮渣不在危险废物名录,不应该是危险废物,锌尘才属于危险废物。”

2019年12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称,“部分危险废物类别定义不准确”“部分行业(如表面处理行业等)固体废物属性争议较大,急需进行调整”。

那么,锌浮渣到底算不算危险废物呢?

第一财经记者拿到多份2017年4月中国科学院“中科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称,检测样品为热镀锌灰,进行浸出毒性试验检测结果显示,总锌浓度超标10多倍,氯浓度具有浸出毒性特征。锌灰中锌含量为34%至69.8%,氯含量达10%至20%,铅含量达23%,锌浮渣应为危险废物。

据第一财经记者查询,2017年5月,原环境保护部在关于对《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建议的回复中也曾表示,“在使用助焊剂的工艺中,氯化锌、氯化铵等均挥发进入烟尘中,锌灰中会残留高含量的氯化锌或氯化铵锌,可能具有一定的危险特性。”“在《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的修改完善稿中已经将锌灰删除。”

用锌浮渣提炼的锌锭。摄影/章轲

山东省有关专家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危险废物之所以在转移和处理中有严格规定,就是为了避免潜在的危险,“锌灰如果利用不当,会污染环境,影响人身健康安全”。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今年7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3年年底,全省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实际需要总体平衡,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山东个别地方将锌浮渣列为一般固体废物,也有其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仅有“热镀锌过程中产生的废熔剂、助熔剂和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表述。“未提及锌浮渣,表述上存在漏洞。”上述这位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记者说,其实,废熔剂、助熔剂都不单独产生,均残留在锌浮渣中。

第一财经记者今天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危险废物转移环境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有关方面和企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危险废物转移实行就近原则。危险废物利用以市场化为主,不得对以利用为目的的危险废物转移设置限制性行政壁垒。鼓励危险废物移出地和相邻移入地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区域合作,建立补偿机制,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征求意见稿提出,除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另有规定外,转移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运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

上述专家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当务之急是明确锌浮渣属于危险废物,落实相关管理规定,“如果连基本概念都搞不清楚,怎么来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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