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枣庄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一则通知,对该局拟批准发布的《枣庄菜煎饼加工制作规范》(下称“规范”))地方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日截止于11月30日。
既然是公示,那么该“规范”被批准发布的几率是很大的。但令枣庄市市场监管局没有想到的是,“规范”竟然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其中大部分评论并不赞成这个“规范”,很多网民甚至以讥讽的口气来评价这件事:难道吃枣庄菜煎饼从哪里咬第一口,政府部门也要管吗?
枣庄菜煎饼是当地的特色小吃,老少兼宜,食用方便,俗称“鲁南热狗、汉堡包”。上述“规范”是由当地老滋味食品有限公司、枣庄市标准化协会负责起草的。如果“规范”是以非政府组织,比如行业协会的名义发布,这就是一个行业性标准,不会引起舆论关注,但以市场监管局的名义发布,就成为了一个行政规范。舆论的板子并不是打在“规范”本身上,而是打在这种行政行为上。在一定程度上说,市场监管局的手伸得太长,管得太宽。
首先,行政规范文件的出台,要具有必要性。以政府行政部门名义下发这一“规范”真的有必要吗?恐怕未必。有当地居民说,制定这样的“规范”会增加制作成本,属于多此一举;也有菜煎饼摊主表示,管得太宽了。相信很多人都有同样的认识,有的行政部门事无巨细地去管一些事情,或者是无事可干,或者是有利益企图。
其次,行政规范文件要具有执行力。“规范”对菜煎饼的制作过程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比如:待菜馅五成熟后,菜馅上再放一张煎饼皮,叠合摊制,并多次翻转加热(温度200~220℃、时间300~420秒),至煎饼皮两面金黄,取下冷却,折叠、切断装盘。这让人费解:再加两张煎饼皮就不是枣庄菜煎饼了吗?要求温度在200~220℃、时间为300~420秒,难道是要每个菜煎饼摊都配备温度测量仪、计时器吗?这就不是制作菜煎饼,而是发射火箭了。要达到上述标准,不知道市场监管局要派出多少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督察,更不知道,如果温度和时间不达标,执法部门该引用哪条法律进行处罚。
不具备执行力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但毫无意义,还会严重影响到行政机关的权威,从而成为表面文章,是形式主义的具体体现。不知道在公示这份文件之前,市场监管局是否进行了认真的市场调研,是否研究了其必要性和可行性。
任何行政行为,都需要接人气、接地气,都需要经过深入调研,而不是在办公室里看看文件,听些汇报,随随便便动动笔就可以了结的事,更不是为了所谓的政绩而轻率臆想的事儿。“规范”称:“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枣庄市行政区域内地方传统名吃枣庄菜煎饼的加工制作。”不知道这条规定如何落到实处。
其三,不能小看枣庄菜煎饼事件带来的影响。一个地方的发展,重要的是营商环境的改善。如果一个地方连菜煎饼的制作都需要制作地方性行政规范,外界就会担心,这也许将严重影响到当地的投资环境。
(作者系第一财经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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