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再次聚焦涉企乱收费,一场整治风暴即将到来。
1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强化措施、完善制度,坚决制止涉企乱收费,有序做好法定税费征缴工作,确保不增加企业和群众不合理负担。
中国政法大学施正文教授对第一财经分析,去年地方财政收入困难,一些地方为了缓解收支矛盾,出现了乱收费现象。目前疫情和经济形势依然复杂,中小微企业遇到不少困难,因此国务院今年初持续整治乱收费,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比如,去年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公开曝光了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采取多种变相手段,安排或默许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违规开展职业资格认定、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垄断制发备案证照并向企业收费敛财。
为了保持打击涉企乱收费高压态势,此次会议决定,在全国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乱摊派等问题,对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乱收费行为予以曝光。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全面开展自查抽查。
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去年一些地方罚没收入大幅增加。比如某省罚没收入同比增长近60%。一些财税专家表示,罚没收入大幅增长,可能跟相关部门加强征管重罚有关。
此次会议要求,规范交通、税务、应急等领域执法,科学制定裁量基准,对轻微交通违法、一般交通违法初犯偶犯等更多采取警告方式,慎用或不适用罚款,在税务执法领域研究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落实和完善罚没管理制度,罚没收入全部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施正文表示,一些地方对轻微交通等违法行为重罚,目的之一就是取得财政收入,这导致罚款目的变了,作为服务性政府,应该慎用罚款。此次强调罚没收入全部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目的也在于弱化部门为筹集收入的罚款动机。
罚没收入全部上缴国库,意味着执收单位不得截留罚没收入,形成“小金库”。“收支两条线”管理,意味着上缴的收费和罚没收入与执收单位的支出安排无关。
随着国地税合并,社保费征管统一划归税务部门,去年11月起社保费已全部由税务部门征收。2020年,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社保费收入3.8万亿元。
施正文表示,由于税务部门征管能力更强,一些企业十分担忧社保费征管全面划归税务之后,征收力度加大并加大清缴欠费力度,从而增加企业实际负担。对于这一担忧,此次会议给企业吃下“定心丸”。
会议要求,要做好法定税费正常征缴工作,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不得因社保费征收职责划转使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增加缴费负担。今年所有省份要保持社保费现行征收方式不变。
施正文表示,各地社保费征收方式不一,比如征收期限不同,征收方式有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等,征收方式变化实际关系到企业社保负担。
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近日表示,各级税务部门在维持征收方式稳定的同时,不断优化缴费服务,为广大缴费人提供“网上、掌上、自助”等多种缴费渠道,便于缴费人申报缴费。
会议要求,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社保缴费业务流程,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7月底前实现企业缴社保费基本能网上办理,年底前实现个人缴费基本能“掌上办理”。创新措施,充分保障老年人、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缴费顺畅便捷。加强社保费征收情况监测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强化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另外,此次会议要求,继续清理规范重点领域收费。新设向企业收费的政府性基金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到期基金能取消的一律取消,一时难以取消的也要降低征收标准。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对收费标准明显偏高的要采取降标措施,取消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收费项目。
近些年中国大力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分别减少70%和30%以上,各地也取消了一大批收费项目。一些省份已经实现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
会议还要求,加强海运口岸收费监管,依法查处报关、物流、仓储、货物装卸等环节强制服务收费和明码标价不规范等违规行为。
施正文表示,海运口岸收费项目多,加强收费监管有利于稳外贸。
会议表示,加快修订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等方面法规,及时修改或废除不合理的行政处罚事项,从制度上防止涉企乱收费。
近年来,我国机动车维修企业的质量信誉状况整体呈现规范化提升趋势,但部分企业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社保费滞纳金实践中征管问题,税务总局社保费司课题组给出相应建言
目前涉企收费问题之一,是收费政策数量多,不少企业往往不清楚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进一步完善是此次《意见》一大亮点。
明确反外国制裁法第六条第三项中禁止或者限制进行的“有关交易、合作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教育、科技、法律服务、环保、经贸、文化、旅游、卫生、体育领域的活动。
明确对未给予我国公民、组织国民待遇,或者不能提供充分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可以依法进行调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