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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北京、上海后,广东也严查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第一财经 2021-02-10 13:23:51

作者:陈洪杰    责编:于舰

将严肃追究违规的银行业机构高管人员责任。

第一财经记者日前从广东银保监局获悉,广东银保监局将多措并举严肃查处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行为。

首先,快速开展自查。及时通过窗口指导、监管提示约谈等方式部署全辖银行机构开展快速自查,全面摸排有关情况,针对违规问题立查立改,严格规范与中介机构的业务合作,及时堵塞业务管理漏洞、完善产品服务流程,严肃开展问责。

其次,专门下发通知组织全面风险排查。在全面摸排情况的基础上,广东银保监局下发了《关于组织辖内银行机构开展经营性贷款、个人消费贷款风险排查的通知》,要求辖内银行机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围绕授信调查、授信审查审批、授信后管理、第三方机构业务合作等各个环节开展全方位风险排查,针对此次排查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严肃问责,并举一反三,深入剖析问题成因,及时完善制度流程,确保信贷业务各个流程环节均严格遵循内控制度要求,把风险防控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另外,迅速组织现场调查。组成6个核查组同步进驻有关银行分支机构,深入开展现场调查取证,强化大数据筛查,严肃查处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行为,形成市场震慑。

广东银保监局表示,下一步,将坚决贯彻落实“房住不炒”政策要求,保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市场乱象的高压态势,严肃追究违规银行业机构高管人员责任,多措并举强化房地产金融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和重点房地产企业融资管理规定,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

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1月30日,北京银保监局就发出类似通知,要求辖区内各银行对2020年下半年以来新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合规性开展全面自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由于授信审批不审慎、受托支付管理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尽职等情形导致消费贷、经营贷资金被违规用于支付购房款等问题,并要求银行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加强内部问责处理。

1月29日,上海银保监局也发布监管文件称,要切实加强信贷资金用途管理,高度重视信贷资金用途管控,强化用途警示;禁止发放无用途、虚假用途、用途存疑的贷款;防止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等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防范借款人或受托支付对象通过非常规大额取现、中间人过渡资金等各类方式规避用途管理;完善信贷资金用途监测与拦截机制,扩大模型监测范围,提升监测效果;对确认用途违规的行为,应及时采取实质性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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