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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全面注册制施行还需加强制度配套

2021-03-17 20:22:27

作者:一财评论员    责编:许云峰

全面总结试点注册制改革的经验,进一步优化发行上市条件,堵住欲借上市套现牟利者,督促拟上市企业应遵守资本市场各项制度规定。

在2019年科创板试点注册制、2020年创业板开启注册制存量改革及新《证券法》将注册制写入后,市场原本普遍预期2021年上半年将全面实行注册制,不过最近市场动向和监管层的发声,预示着全面注册制改革有放缓的可能。

近日,上交所向券商投行发布《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动态》提到,从2月审核的案例来看,部分保荐人主动披露的意识不足,还存在“等着问”“挤牙膏”等情形,保荐工作报告等专业文件对发行人主要风险问题的核查及其分析影响等情况的披露不充分,保荐工作质量有待提高。

上述措辞相当严厉,前所未有,意味着注册制时代被寄予厚望的中介机构,并没有履行好新股上市“看门人”职责。

证监会对注册制的态度可从2月底的例会发言可见一斑:“将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评估,待评估后将在全市场稳妥推进注册制。”

监管层频频表态的同时,近期新股发行明显放缓,IPO撤回潮再现。今年2月,20家被抽中现场检查的IPO公司,80%陆续撤回,引发市场哗然;3月首周共10家IPO申报公司终止审查,无一例外为主动撤回。

最近密集出现的这一系列现象,说明注册制改革并没有完全按照监管层和市场预期发展,有些走样了,亟待纠偏。

众所周知,科创板、创业板实施注册制,根本目的是通过A股市场化改革优化服务实体经济功能,特别是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渠道。从效果来看,目的基本达到,其中科创板已为240家企业提供了直接融资服务。

然而,企业上市后往往市值倍增,动辄几十亿数百亿,对于利润微薄甚至尚未实现盈利的企业而言,是一个不小的诱惑。于是,一些企业就想方设法利用注册制到科创板、创业板上市,造富效应带动下,带病闯关、浑水摸鱼者越来越多,部分甚至和保荐机构协作做假,为的是实现上市早日套现。

一些目的不纯企业的出现,不但违背了注册制服务实体经济的初衷,对于资本市场乃至整个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也极为不利,堵上这一漏洞无疑是必须的。而且,注册制下的资本市场以“市场化”为导向,前提仍然是“法治化”,即各项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章制度的综合协调监管为注册制保驾护航。

针对这一问题,除终止企业上市外,更有必要对中介机构追责。目前部分中介机构受利益驱动,仍存在职业操守欠缺、合规意识淡薄等问题,且不乏头部券商。去年至今终止审核的近百家公司中,国泰君安、招商证券、中信证券、中信建投等作为主要保荐商名列其中。因此,未来务必通过加大对现场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罚力度,依法严惩不尽责的券商,压实中介机构责任,营造守法诚信的道德环境,夯实资本市场诚信基础。

此外,对于上市后发现财务造假、信披违规等欺诈上市情况,除了惩处中介机构未充分履行职责外,更要让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人付出代价,将板子打在自然人身上,不能让始作俑者逃之夭夭,一退了之。对于投资者因此受到的损失,也应该建立包括集体诉讼在内的配套制度,让受害的投资者能够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损失,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应该说,目前全面注册制虽遇到阻力,但推行趋势不变。未来监管层应按照“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原则,加强研究评估,全面总结试点注册制改革的经验,进一步优化发行上市条件,堵住欲借上市套现牟利者,督促拟上市企业应遵守资本市场各项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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