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晚,紫光股份发布公告称,收到间接控股股东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的告知函。
告知函称,紫光集团于2021年7月16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京01破申307号《民事裁定书》及(2021)京01破128号《决定书》。根据《民事裁定书》《决定书》,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相关债权人对紫光集团的重整申请,指定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紫光集团管理人。
截至公告日,紫光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西藏紫光通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紫光股份46.45%的股权。
紫光股份表示,紫光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将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紫光集团进入重整程序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直接影响,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
7月9日,紫光集团在官方微信号称,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相关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以紫光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为由,向法院申请对紫光集团进行破产重整。
第一财经每日精选最热门大公司动态,点击「听新闻」,一键收听。
签订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的签约率为95.02%。
四川信托公告称,根据法院公告,近期将开展债权申报相关工作。
金科经营规模最高峰时年销售额达到2233亿元,其重整案对行业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协信远创破产重整程序已历时两年半,经初步审查确认的债权高达62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