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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以全链条监管制止各类平台垄断等不法行为

第一财经 2021-08-01 21:27:28

作者:一财评论员    责编:黄宾

进一步优化监管框架,加快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

日前,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召开2021年第二次全体会议,矛头再次指向了网约车和货运平台垄断、排除和限制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司机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会议强调要进一步优化监管框架,加快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

近年来,网约车、网络货运等交通运输新业态快速发展,在满足群众多元需求、促进行业转型升级的同时,也愈发显现出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其中包括部分网约车平台企业侵害驾驶员权益,部分货运平台企业经营行为不规范,部分平台公司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等。类似现象,不但在网约车这个平台领域里有,在其他很多平台领域中也广泛存在。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资本的无序扩张,形成垄断并进而攫取垄断利润。

要制止平台领域这种乱象,保证其健康有序发展,重要的是加强监管,尤其是加强事前监管。

某网约车平台现在居于绝对的市场控制地位,最高时市场占有率超过九成。之所以形成这种局面,就是资本运作的并购。其实,《反垄断法》对企业的集中经营早有明确规定。2008年8月1日施行的《反垄断法》规定: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做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

其中的关键点是市场支配地位。该法第19条明确规定: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都可以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正在修订的《反垄断法》(征求意见稿)延续了这一规定。目前的事态发展说明了反垄断在事前监管上还存在需改进的方面。

当下正在加强事前监管工作。不久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对两家平台企业的合并案做出了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审查决定。该案是我国平台经济领域禁止经营者集中第一案。是中央在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方面释放出的清晰明确监管信号。该案对于平台经济反垄断具有深远影响和示范作用。

加强事中监管,加大处罚力度也是关键。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为什么在平台领域会出现许多乱象?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事中监管不力,以至于许多问题出现之后亟须出重手整治。比如说,在整个网约车平台发展过程中问题频频出现,乘客的人身安全问题、抽成比例问题、从业者的社会保障问题等。虽然说一个新业态的发展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既然形成了业态,关系到消费者和从业者的切身利益,就必须加强这个业态运行中的各种监管,尤其是对具有市场优势地位企业的监管。上述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强调的加快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正体现了这一点。

事后监管的重要方面是严厉处罚,尤其是加大对有错不改、瞒天过海行为的处罚。今年5月,交通运输部、中央网信办、工信部等多个部门对多家网约车平台进行约谈,针对其涉嫌违规违法的经营行为,提出正告,限期整改。现在,整改效果还有待观察,但上述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指出问题、强调监管,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相关平台还有提升的空间。

7月以来,工信部开启了APP专项整治活动,但根据工信部7月28日的通报,有14款APP未严格落实整改要求,部分企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存在问题整改不彻底、将整改过的问题改回原样、采取技术手段对抗等情况。针对这种触犯“高压线”的现象,必须采取更加严厉的处罚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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