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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文化虚增净利1.9亿被罚,投资者索赔即将开启

第一财经 2021-08-29 16:03:29

作者:周楠    责编:黄向东

郑爽事件余波未了。

郑爽偷逃税事件发酵,背后主角被追责。上市公司北京文化(ST北文,000802.SZ)及相关责任人正临监管处罚。

27日晚间,ST北文公告称,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北京文化子公司世纪伙伴虚假转让《大宋宫词》《倩女幽魂》投资份额收益权,导致北京文化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虚增收入合计4.6亿元,虚增净利润1.9亿元。北京文化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北京文化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对娄晓曦、宋歌、张云龙等17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至30万元不等罚款。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娄晓曦采取 3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当天,证监会披露,拟对北京文化(全称为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北京文化公告内容(资料来源:巨潮资讯)

记者了解到,由于北京文化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将可进行索赔登记。

根据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一欣、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健向曾购买北京文化股票的证券投资者展开诉讼代理征集,代理投资者索赔诉讼。

“证监会立案后,我们已经开展投资者索赔预登记,目前正在分批审核资料、提前办理委托手续。”厉健表示。

上述两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19年3月22日至2020年4月28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北京文化股票,并在2020年4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正式处罚后,投资者方可起诉索赔。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文化主营业务为影视文化业务,包含电影、电视剧网剧、艺人经纪、新媒体等业务板块,因出品过《你好,李焕英》《战狼2》《我不是药神》《流浪地球》等很多爆款电影而受关注。

2020年12月,证监会依法对北京文化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据北京证监局此次通报内容,北京文化涉嫌违法的事实有:

2018年7月,北京文化子公司世纪伙伴将影视剧《大宋宫词》15%的投资份额收益权作价1.08亿元转让给海宁博润。2019年1月,海宁博润向世纪伙伴支付首笔转让费2300万元。该项业务在北京文化2018年年度报告中确认收入10,188.68万元。

世纪伙伴与雅格特签订《项目转让协议》,世纪伙伴将影视剧《倩女幽魂》60%的投资份额收益权作价3.8亿元转让给雅格特。协议显示的签署时间为 2018年12月10日,实际上该协议并非在2018年签署。2019年3月,雅格特向世纪伙伴支付首笔转让费5500万元。该项业务在北京文化2018年年度报告中确认收入3.58亿元。

“经查,《大宋宫词》《倩女幽魂》投资份额收益权转让未真实发生,交易资金系由北京文化授权娄晓曦全权负责的舟山嘉文喜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娄晓曦安排、组织、实施上述虚假转让投资份额收益权,虚构资金循环,流回世纪伙伴。”北京证监局称。

娄晓曦为时任北京文化副董事长、世纪伙伴董事长。世纪伙伴虚假转让《大宋宫词》《倩女幽魂》投资份额收益权,导致北京文化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虚增收入合计4.6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追溯调整前)比例为 38.20%,虚增净利润1.9亿元,占当期净利润(追溯调整前)比例为 58.94%。北京文化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北京文化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娄晓曦、宋歌、张云龙等17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至30万元不等罚款。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娄晓曦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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