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金融的机遇和挑战并存,监管又应该如何跟上新事物发展?
“大型互联网平台要承担‘看门人’责任”,9月1日,中国证监会原主席肖钢在广州南沙举行的《CF40中国智能金融发展报告(2020)》(下称“《报告》”)发布会上表示,建议督促大型互联网平台树立“负责任科技”理念,在推动金融科技发展的过程中切实履行消费者保护主体责任。
《报告》为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重点课题项目“中国智能金融发展报告”2020年的研究成果,由CF40资深研究员肖钢牵头完成。《报告》首次发布了由CF40学术顾问、国家统计局原副局长许宪春领衔编制的“中国智能金融发展指数”。
在智能金融监管方面,《报告》建议:完善政务类数据合作共享机制。在现有基础上建立金融行业数据平台,形成数据标准,加强信息交流。协调构建跨行业数据共享机制并明确相关标准,积极推动金融行业数据共享平台参与公共服务建设、对接社会大数据网络。
肖钢表示,近年来全球大型科技平台接受了更大力度的监管,这些平台需要承担“看门人”的责任,在追求利润的同时,需要履行好社会责任,在防范不正当竞争方面要起到表率作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和数据安全上承担责任。
对于智能金融的健康发展,在肖钢看来,在监管上有几个很重要的原则:第一,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生活的宗旨,增强金融普惠性;第二,坚持金融持牌经营,所有金融活动和行为都要纳入监管,没有牌照的科技企业不能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第三,坚持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的原则下进行,处理好创新和规范的关系,做到风险可控。
肖钢称,智能金融的快速发展,会对部分就业岗位有一定替代效应,比如目前部分电话服务的岗位被机器人代替,但可以优化金融业人力资源配置,更多的人力资源可以配置到需要人工服务与营销等岗位,这部分就业人员可能需要经过再培训;另一方面,从海外发展经验以及我国互联网行业发展情况来看,技术发展会创造许多新的工作岗位,创造效应、重塑效应大于替代效应,长期来看技术发展有利于整体就业,同时对人力资源的投入要进一步加强。
在回答第一财经记者提问关于近期对“非法荐股”的监管问题,肖钢回应称,从事投资咨询业务是一个持牌业务,相关机构必须领取金融牌照,凡是没有领取牌照都是非法的,这方面监管力度正在逐步加大;另一方面,一些持牌的公司也发生了违法违规的情形,对此监管部门按照“零容忍”的要求,正在加大监管处罚力度。目前来看持牌的公司大多在发展数字化,包括运用人工智能技术等提供咨询服务效率。
国家统计局原副局长许宪春表示,根据金融机构问卷调研结果进行整理,相比银行业和保险业,证券业通过智能金融完成业务比例会更高一些,整体智能化程度更高。
证监会拟对越博动力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以合计3080万元罚款,并对其中两名主体采取8至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允许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在国务院或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交易场所上市交易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期权(ETF期权)交易。
设置科创板科创成长层,在科创成长层的定位、企业入层和调出条件、强化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增加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明确具体要求。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支持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更多前沿科技领域企业适用。
交易者从事程序化交易前,应当报告有关信息,收到确认后方可从事程序化交易;期货公司、期货交易所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报告信息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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