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部署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更大力度利企便民。同时印发的《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清单》共推出10个方面101项改革举措。《清单》提出,进一步探索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探索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为知识产权交易提供信息挂牌、交易撮合、资产评估等服务,帮助科技企业快速质押融资。
深入研究通过资本补充、利润转增等方式,按照“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原则,适时合理调整国有金融资本在银行、保险、证券等行业的比重。推动头部证券公司做强做优,支持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世界一流交易所。
4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落地需要过程,改革的效果需要逐步体现,上市公司分红、回购的能力则取决于企业经营状况,在企业经营状况没有全面改善之前,政策效果可能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