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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客户关系,私募基金经理免费“老鼠仓”,被监管处罚

第一财经 2021-12-27 19:18:03

作者:安卓    责编:钟强

上海汐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钟成泄露未公开信息、明示他人交易,违反《私募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构成《私募办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违规行为。

为了讨好客户,不惜将自家旗下管理的基金的投资标的等未公开信息泄露给客户,并明示客户从事相关证券交易,且不收取任何报酬。

这种看似“无私”的“老鼠仓”行为,不仅坑了客户,而且还伤害了全体投资人的利益。

近日,广东证监局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汐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汐泰”)研究总监钟成泄露未公开信息、明示他人交易,违反《私募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构成《私募办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违规行为。

对此,广东证监局责令钟成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上海汐泰官网显示:钟成具有8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机械、军工);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事业七部基金经理助理。2017年5月,加入上海汐泰,担任研究总监;现为上海汐泰副总经理、投资经理。

与此同时,钟成自2017年10月19日至今,担任上海汐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小棉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下称“上海汐泰-小棉袄基金”)的基金经理,负责该基金募集和投资决策,在履职中知悉该基金的交易标的、交易时点、交易价格、交易数量等投资决策及交易执行等未公开信息。

2018年12月7日至2019年8月6日,钟成为了维护和客户蒋某新的关系,将其知悉的上海汐泰-小棉袄基金的未公开信息泄露给蒋某新,并明示蒋某新从事相关证券交易,但未向其收取任何报酬。蒋某新根据钟成的明示,利用“邹某丽”证券账户从事了相关交易。

“邹某丽”证券账户于2017年4月20日开立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天九街证券营业部,并于2019年10月8日销户。其中,自2018年12月直至销户,该证券账户由蒋某新控制并根据钟成的明示下单委托交易,相关交易资金由蒋某新提供,交易盈亏均归属于蒋某新。

经证券交易所计算,在蒋某新控制使用期间内,2018年12月7日至2019年8月6日,“邹某丽”账户同期或晚于上海汐泰-小棉袄基金账户趋同交易股票45只,趋同交易金额4.66亿元,趋同交易盈利719.08万元。

广东证监局认为,钟成的上述行为,违反《私募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构成《私募办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违规行为。

根据《私募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私募基金业务,不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据媒体报道,上海汐泰发布了致投资人情况说明,称针对钟成这样的行为,给公司和投资人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钟成给予严肃处理,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另外,上海汐泰也表示,钟成积极配合改正,并已缴纳相关款项,针对持有钟成所管理的产品的投资者,如有赎回需求可联系销售人员,将安排投资者进行赎回。公司已开展内部自查,未发现类似违规行为。

前些年,基金经理“老鼠仓”事件时有发生,早在2007年,上投摩根原基金经理唐建因借亲人和第三方账户先于基金建仓前买入股票获利150万元而被查处,监管层震怒,由此拉开了长达十余年针对“老鼠仓”交易的调查,60多位金融高管因此断送前程。

在这个过程中,监管力度逐步升级,监控系统日趋完善,机制体制逐步健全,一切“暗室”交易都无所遁形。

事实上,早年大部分的“老鼠仓”获利并不多,大多在十几万到百来万之间,对于基金经理来说,不过是半年或一年的薪水,却为其铤而走险触碰红线,纯属法律意识淡薄。

随着监管部门对于“老鼠仓”的打击,近两年,“老鼠仓”几乎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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