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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债原则全面接轨国际,需设资金监管账户追踪管理

2022-07-29 18:16:30

作者:亓宁    责编:徐燕燕

未来可从标准体系,金融产品政策、引导市场机制、培育社会责任投资群体等方面,推动绿色金融体系不断完善。

7月29日,在中国人民银行和证监会指导下,由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下称“绿标委”)制定的《中国绿色债券原则》(下称《原则》)在北京发布。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原则》充分尊重国际通行标准,并结合国内实际情况,提出了对绿色债券发行人和相关机构的基本要求,为绿色金融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绿色公司债等多个绿债品种提供了统一标准。

《原则》主要明确了几方面内容:第一是绿色债券的定义;第二是绿色债券的4项核心的基本要素;第三是《原则》的适用范围和绿色债券的品种分类。

其中,最主要的部分聚焦于4个核心要素。首先是募集资金用途,《原则》明确,我国绿色债券的项目认定将严格参照与国际全面接轨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报告——减缓气候变化》等标准,募集资金投向绿色项目的比例应为100%。

其次是项目信息及评估标准。根据《原则》要求,企业在募集资金披露过程中,需要明确指出投向的具体项目,在初期没有明确项目时,则需要在募集说明书中明确绿色项目的评估和遴选标准。

其中关于项目的认定,《原则》鼓励企业邀请第三方评估认证机构进行相应评估认证,并向市场公示。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彭立峰介绍,从实践看,目前80%以上的绿色债券均开展了认证工作。

再次是募集资金的管理。为保证资金实际投向与募集说明书一致,《原则》要求企业建立专门的资金监管账户,银行则需要建立专项台账,以实现对绿债资金的管理和全流程追踪。

最后是存续期的信息披露。区别于此前企业在披露时点和环境效益指标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原则》统一要求企业每年披露上一年度募集资金的整体使用情况、绿色项目的进展情况、预期或实际的环境效益等,同时鼓励企业增加披露频率。

彭立峰认为,目前国内已经形成较为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但个别发行人还存在披露内容不全、可信度不高、可比性较差、可读性不强等问题。

据绿标委主任委员、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副秘书长曹媛媛介绍,以上四大核心要素原则要求与国际上通行的几大基本原则完全一致,是中国绿色债券市场的标准统一和国际接轨工作迈出的重要一步。

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首席执行官Bryan Pascoe认为,《原则》不仅以较高的水平统一了涉及不同类型绿色债券的多项国内规则,还强调了募集资金100%完全适用,即绿色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绿色项目,后者能够有效化解部分国际市场参与者的担忧。从长远角度看,这对促进外资参与中国的绿色债券市场显得尤为重要。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副会长、副秘书长徐忠在发布会致辞中表示,《原则》是中国绿色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标志着国内统一、国际接轨的绿色债券标准正式建立,彰显中国绿色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决心和行动。

“我们要以本次原则发布为契机,进一步推动绿色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对于接下来的工作,徐忠建议,未来可从标准体系,金融产品政策、引导市场机制、培育社会责任投资群体等方面,推动绿色金融体系不断完善,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金融发展道路。

彭立峰在发布会上表态,接下来在绿债原则的落地实施方面,人民银行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强化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管理,提高认证质量和水平;二是继续加强绿色债券信息披露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三是推动碳中和债规范发展,打造绿色债券的深绿典范。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国绿色债券的发行量迎来小高峰,其中近30%是碳中和债有力拉动了市场扩容,也推动了二级市场交易。

此外,央行还将推动各方出台政策激励措施,激发发行人内生动力。彭立峰表示,2021年6月人民银行将各银行投资绿色债券的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绿色债券的踊跃认购。交易商协会按季发布绿色债券投资人排名,也起到了很好的宣导作用。此外,地方政府和市场基础设施也积极支持绿色债券发展。截至2021年末,11个省市出台相关激励措施,上海清算所则通过减免50%的服务费率,为绿色债券发行人降低综合成本。

另据证监会公司债券监管部副主任栾伟华透露,近年来证监会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截至今年6月底交易所市场累计发行的绿色债券已经接近500只,规模达到5059亿元。同时,绿色股权融资环境不断优化,截至今年6月底,仅在科创板上市的新能源节能环保企业已有45家,实现了744亿元融资。

在信息披露方面,从2021年的年报来看,有超过2000家上市公司披露了碳减排措施和效果,占到上市公司家数的近一半。此外,证监会通过积极引导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参与绿色金融投投融资,在今年6月末,全市场绿色主题公募基金已超过200只,存续规模约3800亿元左右。

栾伟华表示,未来证监会将推动更多企业利用《原则》更好地发行绿色产品,同时积极开展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于2018年12月7日在央行、证监会等主管部门指导下成立,由市场的自律组织、基础设施以及绿债的发行人、投资人和中介机构等25家市场机构的代表组成。曹媛媛介绍,《原则》是绿标委的重要成果之一,接下来绿标委还有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的备案工作也即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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