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招商证券在从事投资银行类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保荐业务中,个别项目对发行人的收入确认、核心技术、研发费用核算尽职调查不充分。二是债券承销业务中,个别项目对发行人的债务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偿债能力,关联交易情况,重大仲裁、诉讼和其他重大事项及或有事项等尽职调查不充分。三是资产证券化业务中,个别项目对原始权益人、托管人的资信水平等尽职调查不充分;尽职调查报告未包含对重要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的情况;存续期管理对基础资产现金流监督检查不到位,未发现涉及基础资产现金流的重大事项并发布临时公告。
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4月3日停牌1天,4月8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宁科”。
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公司所管理的千峰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千峰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实际负责投资运作的基金经理与基金合同约定不符。
上周4家终止审核的公司中,3家的保荐机构为中金公司,1家的保荐机构为东吴证券。
海南证监局对海南敦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深圳证监局:对深圳市前海聚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刘理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