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刘娟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最新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地方可以探索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健全完善制度。随着新业态、新经济的发展,各方都很关注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因为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固定的用人单位,不在生育保险法定覆盖范围,探索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有利于健全完善制度,也体现了政策的包容性。二是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权益。灵活就业人员中女性大多处于生育年龄段,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并享受生育津贴,有利于加强生育的相关保障。三是促进灵活就业人员中女性就业。灵活就业人员就业不稳定,生育期间收入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影响,将其纳入保障范围,有利于缓解其生育的后顾之忧。
通知提出,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至15天。
加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力度,优先实现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地市级全覆盖。
越南取消了每个家庭最多只能生育两个孩子的规定。
两位“非正常家庭”成长起来的日本女性对话录《还能做家人吗?》,开启了关于家庭、亲密关系、爱与婚姻、女性成长的诸多话题。
马飞表示,很多乳腺癌患者担心肿瘤会复发,也担心肿瘤会遗传给孩子,所以不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