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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小水电清理整顿,长江流域将建水生态考核机制

第一财经 2022-10-10 19:56:05 听新闻

作者:章轲    责编:胥会云

长江经济带将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回头看”

长江经济带将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回头看”,推动限期退出类电站按要求完成退出,严格控制小水电、引水式水电开发,全面建立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机制。

中国工程院院士、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王金南日前在解读《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时表示,国家将针对小水电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巩固深化清理整改成效,严格控制小水电、引水式水电开发。严格用水总量及强度控制,强化小水电清理整顿,切实保障基本生态流量(水位),加强水资源配置与调度管理。

小水电是指装机容量在5万千瓦及以下的水电站,在我国已有百年历史。但近年来,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站违规建设、影响生态环境等问题突出。

“一些地方湿地萎缩,水生态系统失衡,重点湖泊蓝藻水华居高不下,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亟须突破。”王金南说。

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等17个部门和单位近期联合印发的《行动方案》明确,由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能源局、农业农村部等参与,巩固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果。出台进一步做好小水电分类整改工作的意见和生态流量监管办法,完成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回头看”,推动限期退出类电站按要求完成退出,加强生态流量监督管理,逐站落实生态流量。鼓励和引导沿江省(市)再创建一批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

2018年12月,国家启动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第一财经记者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当时长江经济带上总共有2.5万多座小水电站,存在问题的有2万多座。

以四川省为例,该省共有小水电5010座,需整改和退出的小水电有4705座,占总数的94%。整改类电站平均需完善手续1.8项,其中最多需要完善5项手续。退出类电站需要妥善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等关系,整改退出任务艰巨。

长江经济带上总共有2.5万多座小水电站。摄影/章轲

长江水利委员会农水局介绍,长江上游一级支流赤水河全流域有小水电站373座。截至2022年6月底,赤水河全流域共拆除退出197座小水电,占应退出总数的54%,其中:云南省已于2020年底全面完成了赤水河流域17座小水电站拆除退出任务;四川、贵州两省将在2024年底之前全面完成退出任务。

2021年,全国累计退出小水电站3500多座,修复减水河段9万多公里,累计创建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870座。

2022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明确,今年要有序开展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复核,研究新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标准。将河湖生态流量目标纳入江河流域水资源调度方案及年度调度计划,作为流域水量分配、水资源统一调度、取用水总量控制的重要依据。

《行动方案》提出,研究制定河湖生态流量(水位)保障实施方案,加强生态流量(水位)监管,完善生态流量(水位)监测体系,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实施动态管控,切实保障河湖生态流量。

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总体专家组组长曲久辉介绍,将推动长江污染治理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如利用同位素技术识别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成因,利用环境DNA技术实现污染源的精准溯源,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提升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智能监管能力。

“《行动方案》强调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三水’统筹。”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局长徐翀介绍,有关部门将按照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总体布局,应用“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成果,开展流域精细化分区管控,逐步建成水陆统筹的水功能区划体系,优化调整具体水域功能定位及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出台统一的水生态监测与评价考核标准体系,推动全面建立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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