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发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是资本市场的‘毒瘤’。我们要着手研究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侵权民事赔偿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林文学11月22日表示,最高法正在着力研究制定供应链金融、私募投资、资产支持证券、防范逃废债等有关内容在内的涉金融审判规范性文件。
在当日举办的2022年金融街论坛年会上,林文学提到,依法降低维权成本,依法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提高专业化审判水平,是人民法院金融审判的工作重心。在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方面,坚持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并举。
数据显示,五年来,全国法院审结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一审刑事案件11.71万件,18.63万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依法审理了“徐翔操纵证券市场案”“伊世顿操纵期货市场案”等一批重大证券期货犯罪案件。
在降低维权成本方面,林文学表示,最高法坚持在畅通投资者司法维权渠道和提高投资者维权便利度上加大改革力度。今年1月,最高法修改了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明确废除证券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的起诉前置程序。
他还提到,司法解释明确了“追首恶”和“打帮凶”原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依法判令其直接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有效防止巨额民事赔偿责任对新进投资者的“二次伤害”。
对于投资者保护工作,林文学指出,在提高投资者举证能力方面,可考虑适当强化有关知情单位和个人的协助义务,减轻人民法院的调查取证负担;在解决人民法院认证难问题上,需考虑专家陪审和专家证人的制度设计。
相比于技术圈的冷静,资本市场的反应更直接。
“美国最高法院拒绝审理或者接受审理后判决特朗普政府败诉,已经征收的1000亿美元以上的关税或要连本带利退还。”
资本市场改革的关键突破点在于注册制的全面优化、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
最高法通过司法判决向社会传递“开盒”违法的明确信号。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吴景丽指出,确立此项规则的原因之一就是,明确用人单位承担支付经济补偿责任可以倒逼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效预防纠纷,促推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