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发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是资本市场的‘毒瘤’。我们要着手研究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侵权民事赔偿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林文学11月22日表示,最高法正在着力研究制定供应链金融、私募投资、资产支持证券、防范逃废债等有关内容在内的涉金融审判规范性文件。
在当日举办的2022年金融街论坛年会上,林文学提到,依法降低维权成本,依法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提高专业化审判水平,是人民法院金融审判的工作重心。在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方面,坚持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并举。
数据显示,五年来,全国法院审结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一审刑事案件11.71万件,18.63万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依法审理了“徐翔操纵证券市场案”“伊世顿操纵期货市场案”等一批重大证券期货犯罪案件。
在降低维权成本方面,林文学表示,最高法坚持在畅通投资者司法维权渠道和提高投资者维权便利度上加大改革力度。今年1月,最高法修改了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明确废除证券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的起诉前置程序。
他还提到,司法解释明确了“追首恶”和“打帮凶”原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依法判令其直接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有效防止巨额民事赔偿责任对新进投资者的“二次伤害”。
对于投资者保护工作,林文学指出,在提高投资者举证能力方面,可考虑适当强化有关知情单位和个人的协助义务,减轻人民法院的调查取证负担;在解决人民法院认证难问题上,需考虑专家陪审和专家证人的制度设计。
业内人士表示,这对于处理后续各类纠纷可起到重要指导作用,体现出国家对于购房人相关权益的重视和保护。
某新三板公司在股票发行中虚增营收3亿元、少披露银行借款10亿元,欺诈增发股份,法院判令其赔偿投资者4900万元,公司高管承担最高100%连带责任,疏于核查验证的中介机构承担20%连带责任。
2023年,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对腐败犯罪依法严惩,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4万件2.7万人,同比增长19.9%。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公权力要为受害者撑腰,网暴行为必须付出代价。
从吴清“一个基石”和“五个支柱”的表态,可以看到监管重点关注的具体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