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发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是资本市场的‘毒瘤’。我们要着手研究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侵权民事赔偿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林文学11月22日表示,最高法正在着力研究制定供应链金融、私募投资、资产支持证券、防范逃废债等有关内容在内的涉金融审判规范性文件。
在当日举办的2022年金融街论坛年会上,林文学提到,依法降低维权成本,依法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提高专业化审判水平,是人民法院金融审判的工作重心。在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方面,坚持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并举。
数据显示,五年来,全国法院审结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一审刑事案件11.71万件,18.63万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依法审理了“徐翔操纵证券市场案”“伊世顿操纵期货市场案”等一批重大证券期货犯罪案件。
在降低维权成本方面,林文学表示,最高法坚持在畅通投资者司法维权渠道和提高投资者维权便利度上加大改革力度。今年1月,最高法修改了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明确废除证券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的起诉前置程序。
他还提到,司法解释明确了“追首恶”和“打帮凶”原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依法判令其直接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有效防止巨额民事赔偿责任对新进投资者的“二次伤害”。
对于投资者保护工作,林文学指出,在提高投资者举证能力方面,可考虑适当强化有关知情单位和个人的协助义务,减轻人民法院的调查取证负担;在解决人民法院认证难问题上,需考虑专家陪审和专家证人的制度设计。
曾引发社会关注的牟林翰案被列入最高法典型案例。
《报告》称,在调研中,各界普遍认同以刑罚轻重作为界定“轻微犯罪”的基础标准,但就采用宣告刑还是法定刑,分界点如何选取,是否区分故意、过失犯罪等问题,还存在较大认识分歧。
畅通投融资循环
相比于技术圈的冷静,资本市场的反应更直接。
费率改革对公募基金行业的影响,显然不仅是降低投资者投资成本,更深层次的影响是引导市场各方走出规模导向,更加注重专业导向和有效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