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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持股20%、两名前员工为联合人,速达股份与郑煤机是啥关系?丨 IPO观察

第一财经 2022-12-01 10:32:47 听新闻

作者:李隽    责编:杨佼

持股近20%的郑煤机既是客户也是供应商。

既是持股近20%、参与公司治理的主要股东,还是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正在二次冲刺IPO的速达股份,与其二股东郑煤机身上。

证监会近期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反馈意见中,二股东郑煤机在速达股份的持股,以及与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成为监管关注的重点。披露显示,郑煤机直接持股20%的同时,郑煤机的两名其员工,还是速达股份的联合创始人。

反馈意见还显示,2019年至2021年,郑煤机向速达股份销售产品时,价格比向第三方销售的同一产品平均价格低28.72%、8.09%、5.64%。

此前,速达股份创业板IPO曾于2021年1月20日被创业板上市委否决,当时主要被发审委提到的问题包括:郑煤机持股速达股份的关系,联合创始人曾经在郑煤机任职,以及跟郑煤机的关联交易等问题。

 

关联交易受关注

在11月14日披露的反馈意见中,速达股份与郑煤机之间的关联交易,是证监会关注的主要问题之一。

招股书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1年,速达股份营业收入分别为6.19亿元、6.07亿元和8.19亿元,扣非净利润分别6653万元、6852.81万元和1.01亿元。

数据还显示,2019年至2021年,速达股份向郑煤机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的零部件等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2115.54万元、2275.97万元、5950.12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72%、7.36%和9.41%;向郑煤机及其下属子公司关联销售的金额分别为1.16亿元、1.47亿元和1.38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81%、24.32%和16.90%。

速达股份在6月22日披露的招股书中提到,与郑煤机关联交易主要是向郑煤机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及提供劳务、采购零部件以及租赁厂房,但未详细公开上述关联销售的产品定价。

速达股份在招股书中称,郑煤机是国内液压支架研发与生产的龙头企业之一,而公司从事以液压支架为主的综采设备后市场服务,在取得业务的过程中,与郑煤机存在一定的联系。这种联系主要体现在由直接到间接的三个层次:第一是关联销售,公司直接向郑煤机提供维修与再制造服务、流体连接件产品等,属于双方最直接的业务联系;第二是是质保期劳务服务,向郑煤机液压支架提供质保期劳务服务,有助于公司维护客户关系,了解潜在的业务机会,属于次一层次的联系;第三是郑煤机作为主机厂,为公司开拓业务提供了有利影响,公司主要从事综采设备后市场服务,而郑煤机是国内液压支架的龙头企业,其同时作为股东,无形中为公司提供了一定的有利影响。但这些影响更为间接,较难直接体现,属于双方最外层的业务联系。

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则显示,速达股份与郑煤机的关联销售,最终客户主要为神华集团及其子公司;郑煤机上述期间向速达股份销售的同一物料号产品价格,比向第三方销售的平均价格低-28.72%、-8.09%、-5.64%。

对于上述问题,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要求速达股份,说明神华集团及其子公司不直接与该公司合作、郑煤机上述期间向公司销售均价偏低的合理性,并测算对这些关联交易对公司成本、毛利、净利润的影响,以及与郑煤机同时存在采购和销售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2年6月22日,更新招股书的速达股份转战主板上市,保荐人为国信证券(002736.SZ)。

证监会近日披露的速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的反馈意见显示,是郑煤机(601717.SH)既是近20%的股东,又是主要客户和供应商。

此前,速达股份创业板IPO曾于2021年1月20日被创业板上市委否决,当时主要被发审委提到的问题包括:郑煤机持股速达股份的关系,联合创始人曾经在郑煤机任职,以及跟郑煤机的关联交易等问题。

 

郑煤机持股近20%,两名前员工为联合创始人

速达股份的服务、产品,设计煤炭综采设备和工程机械两个领域,业务主要围绕煤炭综采设备液压支架开展,为煤炭生产企业提供维修与再制造、备品配件供应管理、二手设备租售等综合后市场服务,并为机械设备生产商提供流体连接件产品。

今年6月22日,速达股份递交招股书,拟在深市主板上市。根据披露,速达股份计划发行1900万股、募集资金约6.63亿元,资金用于“扩大再制造暨后市场服务能力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此前的2021年1月20日,速达股份IPO曾被创业板上市委否决。

当时的上市委会议审议结果公告显示,证监会要求速达股份及其保荐人国信证券,对郑煤机对速达股份存在重大影响但不构成实际控制的理由,以及速达股份第一大股东李锡元与贾建国、李优生形成一致行动关系的背景,是否是为了避免将郑煤机认定为实际控制人或共同实际控制人而进行的相关安排等进行披露。

6月22日的招股书中,速达股份对此进行了重点解释。截至招股书签署日,郑煤机在速达股份持有19.82%的股份,为第二大股东,并通过股东大会提名董事、一名监事参与公司治理,但未参与日常经营管理。报告期内,其下属子公司综机公司从事的业务包括液压支架维修,与公司存在业务竞争。

速达股份称,郑煤机在公司设立之初就定位于战略股东,不参与具体经营管理,为了协助创始人李锡元将机械服务行业的丰富经营经验向煤炭机械服务行业成功过渡,双方商议再引入两名郑煤机员工贾建国和李优生作为创始人。贾建国具有丰富的煤炭机械市场运营经验,可帮助新设主体的营销供应体系建设,李优生具有丰富的煤炭机械维修和技术服务经验,可助力新设主体的产品和服务能力提升。

披露显示,速达股份主要创始人李锡元,1996年7月至1998年6月任职于广州机械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原机械工业部广州机床研究所);1998年6月至2009年8月任上海嘉诺总经理,该公司主要为机械工业企业提供流体配件供应服务,创立速达有限(速达股份前身)之前,李锡元已经在机械服务行业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和经营经验。

速达股份还称,鉴于当时煤炭行业高速发展,以及自己在机械服务行业积累的经验,李锡元判断煤炭机械后市场服务领域未来将有广阔的前景,故有意向煤炭机械服务行业发展。郑煤机作为我国规模最大的煤矿综采装备液压支架技术研发、制造企业,其管理层也非常看好煤炭机械后市场服务领域未来的前景,但同时深知制造企业和服务企业基因的本质差异,若开拓煤炭机械后市场服务,交由其体系外的主体来运作,更有利于新设公司的运营管理和成长。因此双方达成一致,一同开拓煤炭机械后市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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