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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信托拟更名建元信托,风险化解还剩最后一道关

第一财经 2022-12-26 21:35:12

作者:亓宁    责编:林洁琛

或已接近尾声。

风险处置中的安信信托近期又有不少新动态,最新公告显示公司计划更名为“建元信托”,《公司章程》也将修订,理由是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

对此记者致电安信信托,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更名与重组有关,其中包括前期股权变动带来的股东结构变化等因素。此前公告显示,安信信托董事会人员换新后法定代表人也已完成工商变更,公司定增方案已于12月7日获得证监会受理。该工作人员表示,一旦定增获得证监会批复,自然人投资者的信托受益权将按照转让协议约定日期兑付。

从股权结构来看,安信信托原控股股东国之杰持股比例已经降至5%以下,接下来按照监管要求将全面退出。债务方面,公司近期与主要债权人信保基金达成了债务和解补充协议,在一定程度上放宽了债务和解失败的条件。随着一系列动作落地,安信信托的重组之路或接近尾声。

安信信托拟“变身”建元信托

12月25日晚间,安信信托连发10条公告,其中一则《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公告》显示,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公司计划将中文名称由“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安信信托(ST安信)”变更为“建元信托(ST建元)”,证券代码不变。

公告称,该议案已经于12月23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者批准后需报中国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核准,证券简称变更需要上证所审核。根据公司同日公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3年1月9日召开。

近年来,安信信托处于风险化解流程当中,此次更名被外界视为又一大重组进展。对此,记者致电安信信托财富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次更名的确与重组有关,包括前期股权变化带来股东结构变化等因素,可以看作是风险化解的重要进展之一。

安信信托作为上证所唯一一家上市信托公司,其前身是成立于1987年的鞍山信托,被高天国(已于今年4月因病逝世)收购后,控股股东逐渐变为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国之杰”),并通过疯狂业务扩展一度成为行业龙头,直至2019年爆发流动性危机,在监管指导下进入风险化解程序,推进重组。

此前12月17日,安信信托刚刚公告完成工商变更。此前经过股权变更、董事会换届,安信信托第一大股东已经易主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信保基金”),持股26.6%;董事会新成员多数来自重组方上海电气集团、信保基金、上海机场等,其中上海电气集团财务公司董事长秦怿、信保基金公司首席投资官钱晓强分别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秦怿也由此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在公告更名的同时,安信信托还公告称将修订《公司章程》,变化包括新增落实党建工作,进一步明确股东定义和义务范围等。

重组方案已获受理

最新股权信息显示,原控股股东国之杰持有安信信托股份已经由6.41%降至3.75%,即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按照监管要求,国之杰应该尽快出清所持安信信托的全部股份。此前中国银行以及重组平台公司上海砥安已经率先接盘部分股权,信保基金也是因为国之杰“以股抵债”跃升为安信信托第一大股东。

不过根据去年7月公布的重组方案,安信信托拟通过向上海砥安非公开发行股票(43.75亿股,定价2.06元/股)的方式募集资金不超过90.13亿元,定增完成后上海砥安将成为安信信托控股股东。

12月7日,也就是该项定增方案通过上海银保监局批复近8个月后,证监会受理了这一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在此之前,安信信托为突破定增障碍做了诸多努力,包括与700多亿元保底承诺持有人达成和解,进而摆脱财报非标意见;对自然人投资者信托受益权“打折兑付”;与信保基金、中国银行等债权人达成债务和解等。公司被封两年半的自主管理类资金信托业务,也在今年9月底获得上海银保监局解除审慎监管强制措施。

不过目前安信信托多项风险处置工作的推进都与定增成功发行挂钩,其中就包括对自然人投资者的“打折兑付”。去年12月,安信信托曾宣布由上海砥安旗下的上海维安接受自然人投资者的信托受益权转让,按照不同本金规模进行50%到90%不等的“打折”兑付,最终签约人数占比超过90%。

据投资人向记者透露,兑付日期最快为定增获批后3个月。按照前述安信信托工作人员说法,目前公司风险化解已经取得重要进展,尤其对于自然人投资者来说,就只等证监会批复定增最后一道“关卡”了。

记者注意到,安信信托最新公告中还有一则是与信保基金签署《债务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其中改动的条款中有一项较为关键,即原规定“双方同意,第2.3(a)条和第2.3(b)条所列任意一项条件至迟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完成的,构成本协议项下债务和解失败”更改为“双方同意,第2.3(a)条至迟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完成或砥安根据第2.2(a)(ii)条认购安信信托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非公开发行程序被安信信托主动终止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不予核准,构成本协议项下债务和解失败”。

其中,上述2.3(a)条款主要内容为:国之杰持有安信信托14.55亿股股票登记至信托保障基金名下,待和解债务按法院裁定受偿;2.3(b)条款主要内容为:安信信托完成非公开发行,且在资金募集后10个营业日内,偿还信托保障基金4.45亿元本金,信托保障基金按比例豁免安信信托部分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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