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上午,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上海证监局举办培训会,邀请上海证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安永勇解读国务院最新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葛平主持。
安永勇副局长详细介绍了《条例》的重要意义、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全面分析了私募基金行业的发展现状和规则体系,指出私募基金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国家战略、助推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及《条例》的出台对私募基金行业具有的里程碑意义,并结合本市实践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和建议。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高院、市金融法院、市市场监管局、各区、管委会和相关区法院参加培训,浦东新区、虹口区作了交流发言。
培训会后,结合《条例》相关要求的落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上海证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和管委会就进一步优化本市私募营商环境进行交流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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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将推动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加大对组织指使造假、资金占用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作用,鼓励机构投资者积极行使股东权利,激发公司治理内生动力,促进上市公司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支持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持续规范用好政策工具,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持续推动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业务在上海增量扩面。
辛国斌表示,加快机动车生产准入管理条例立法,完善企业退出机制。推进汽车生产准入管理改革,修订准入审查技术要求。研究推动汽车生产企业集团化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通知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小微信贷激励机制,在转移定价、绩效考核上予以奖励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