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施行。此举意味着数据将作为资产被纳入会计报表,从而有助于推动数据要素资产化,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已经上升为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目前,有关各方也在积极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对数据资源是否可以作为资产确认、作为哪类资产确认和计量,以及如何进行相关信息披露等相关会计问题,市场颇为关注。这也是数据要素进行市场化流通、投融资等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入表”正是在这个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以后,数据要素在确权、定价、交易流通、收益分配、融资等方面的配套措施还会陆续推出。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暂行规定》的出台将为后续数据要素的流通和交易奠定政策基础。
2020年4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发布,这是第一份关于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文件。在这份文件中,数据要素成为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后的第五大要素。随着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数据要素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愈发重要,已经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第一生产要素。
要真正发挥数据要素的关键性作用,首要是要把数据要素资产化、市场化、流通化。当前,数据要素市场化建设的顶层设计步伐正在加快,上述《暂行规定》的出台就是具体表现。地方上数据交易市场也在不断建立和完善。
21日,上海数据交易所发布了“数据要素市场繁荣计划”,鼓励措施包括首次登记挂牌补贴、数据产品交易示范补贴、优质数商培育补贴等。此前的7月份,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发布《广州市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及推动数据要素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核算体系。
面对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前景,作为企业主体应从中找到发展的良机。
随着数据资产“入表”开启,通信、金融、政务等数据富集区预计会最先受益,但其他中小企业也并不是没有机会。我国具有超大规模市场、海量数据资源、丰富应用场景等多重优势,数字经济发展具有广阔空间。随着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进程加快,数据要素对于企业创造价值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
有两个机会应该注意抓取。一是,数据资产入表,将会为企业带来大幅度的资产增值,从而为其融资发展等提供基础。二是,这个机会是“普惠制”,也就是所有的企业主体都可以分享这块“蛋糕”。今后在聚焦数字产业化战略前沿,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推动数字产业集群发展,发挥领军企业龙头带动作用的同时,也要促进大中小企业的协作。
日前,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2023~2025年,拟分三批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给予定额奖励。
值得注意的是,中小企业在努力实现数字化转型的同时,要有自己的创新,要形成具有资产化的数字成果。这样不但可以实现自我价值的提升,也会为将来发展提供路径。
《暂行规定》的实施有助于推动数据要素资产化,发挥数据要素价值,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将有助于加强企业数据资源管理,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也为后续数据要素的流通和交易奠定政策基础。
为此,既需要加强顶层政策设计,也需要加强数据要素流通市场体系建设,更重要的是市场主体需要充分参与进来,不断生产出可以资产化的数据产品,为推动数据要素资产化提供源源不断的“活水”。
互联网逐步为我国数据经济夯实了基础,主要表现在对市场培育、要素充实、技术应用与研发、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
我国初步形成了门类较为齐全的数据产业链,涵盖了“采、存、算、管、用”的全生命周期。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作为新兴的生产要素,其重要性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凸显,成为驱动经济发展的核心引擎。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数据的采集、存储、处理与分析能力不断提升,为各行各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数据不仅承载着海量的信息,更是企业决策、市场洞察、产品创新和服务优化的关键依据,对于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提升国家竞争力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鉴于此,本文旨在深入剖析数据的经济特征特质,揭示其作为无形资产所应具备的条件,同时审视当前社会大众在数据认识与实践过程中普遍存在的误区。在此基础上,本文将进一步提出推进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的策略建议,以期为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贡献智慧与力量。
近年来,我国新型数字基础设施扩容提速发展态势持续向好,5G网络广泛覆盖、IPv6全面增长、光纤宽带网络升级提速、移动物联网应用丰富等,为战略性、系统性、协同性推进全域数字化转型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基础产业,也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打造互联互通、协同发展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既能够加速推进现代产业技术的发展,构建现代化格局形成,同时对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和巨大的价值。
数据要素市场还处于“做大蛋糕”阶段,数据流通交易的规模、效率、规则均有待提升。数据要素市场还处于“做大蛋糕”阶段,数据流通交易的规模、效率、规则均有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