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支付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明确纳入医保支付的耗材范围。要适应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技术劳务与物耗分开”的原则,加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医用耗材支付管理联动,逐步将未被纳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构成的一次性医用耗材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管理范围。
《通知》提出,坚持“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合理确定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注重发挥医保基金的战略性购买作用,将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医用耗材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原则上临床价值不高、价格或费用远超基金和患者承受能力的医用耗材,以及非治疗性康复器具等不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通知》提出,推动建立健全医用耗材医保准入制度。“十四五”期间,应按准入法完成制定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目录。
此前业界多次披露和猜测的关于商保创新药目录的部分信息,得以确认:不仅与国谈同步进行,药企还可采取“双轨申报”医保+商保的模式,即自主选择申报纳入基本医保目录、或纳入商业保险创新药目录,也可同时申报双目录。
医保目录中的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药品可不受“一品两规”限制。
集采结余留用机制旨在通过“量价挂钩”扩大集采产品用量,但现实中落地困难重重。
今年一季度,保险行业保费收入增速低迷,健康险成为市场中的一抹亮色,同比增长4.85%。
截至4月26日,A股医院板块已披露2024年业绩的12家公司中,就有6家出现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