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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推动创新药加快进入定点医药机构

第一财经 2025-07-01 16:53:16 听新闻

作者:一财资讯    责编:漆辛夷

医保目录中的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药品可不受“一品两规”限制。

7月1日,国家医保局召开“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表示,随着创新药上市速率的加快,越来越多的药品是先入医保目录然后才入院,这对医保管理和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对创新药配备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推动创新药加快进入定点医药机构。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召开药事会,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医疗机构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医保目录中的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药品可不受“一品两规”限制。其中有些政策已经有具体实践,如在2020年修订的三级医院评审标准中,剔除了药品品种品规数量要求,目前国家层面已不存在相关政策限制。

二是提高临床使用创新药的能力。创新药研发出来之后,会给患者带来明显的临床受益,临床医师规范合理的使用是关键。《若干措施》提出相关部门要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创新药使用能力建设。我们也希望各医疗机构、行业学协会总结创新药使用经验,开展创新药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培训,按需合理使用,确保临床用药安全。

三是完善医保支付标准。DRG/DIP支付方式改革的全面落地,医保支付结算更加科学合理,在减轻群众负担、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规范医疗机构行为方面取得了积极效果,这次《若干措施》提出,对合理使用医保目录内创新药的病例,不适合按病种标准支付的,支持医疗机构自主申报特例单议。医保部门优化特例单议程序为医疗机构解决后顾之忧。对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目录药品实施“三除外”,给医疗机构合理使用创新药吃下了定心丸。

王国栋表示,同时,医保部门也会同有关部门推行了医保基金预付政策和即时结算政策,增加了医疗机构的流动资金来源,将支持医疗机构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与药品企业结清药品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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