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对于保险公司投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风险因子从0.35调整为0.3;投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票,风险因子从0.45调整为0.4。对于投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中未穿透的,风险因子从0.6调整为0.5。业内人士表示,对保险公司而言,风险因子的降低意味着资本占用将更少,保险公司可支配的资金运用空间也就更大,也就是说,增量险资入市空间将进一步被打开。保险资金在国内A股市场投资规模接近3万亿元,是中国资本市场中重要的“压舱石”和“稳定器”。
去年11月、今年元旦前后以及4月初美滥施关税带来冲击时,互换便利使用量明显增加,上市公司回购增持也较为踊跃。
明确万能险提供最低保证利率,允许保险公司在满足相应约束条件时,对万能险产品调整最低保证利率,特别是在利率下行期,可以通过降低最低保证利率,有效防范利差损风险。同时,对期缴万能险适当提高基本保险费上限,鼓励发展长期万能险。
要求保险集团聚焦主业,简化股权层级,防止无序扩张;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以控制为基础,兼顾风险相关性,确定并表管理范围。
简化档位标准,将部分档位偿付能力充足率对应的权益类资产比例上调5%,进一步拓宽权益投资空间,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多股权性资本。
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开展重大股权投资,可以投资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科技、大数据产业、现代农业等企业,符合监管规定的共享服务类企业,以及金融监管总局认可的其他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