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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09-11 11:14:04
责编:金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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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阶段性实施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暂行)。
其中提出,购买东莞市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东莞市缴存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申请提取其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通过贷款(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方式购买的、已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备的预售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计提总额不超过购房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提取的资金转入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尤其强调对装修住房、支付物业费的支持,甚至有些地方对提取用于看病等也作出新的探索。
发布会要点汇总。
机构认为,风格再平衡背景下关注量能变化。
机构认为,大盘延续震荡反弹格局,三季度是较好投资窗口。
近二十年来幅度最大的一次系统性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