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阶段性实施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暂行)。
其中提出,购买东莞市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东莞市缴存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申请提取其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通过贷款(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方式购买的、已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备的预售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计提总额不超过购房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提取的资金转入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二手房线上办理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功能也正在开发中,近期也将推出。
为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首付款支付压力,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业务,缴存职工在杭州市购买的新建商品房,可使用公积金直接直付购房首付款,且全程支持线上办理。
《方案》提出,深圳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除了更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去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年报”当中还有一个亮点,就是住房公积金对于租房提取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全国共有2200多万人提取了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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