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记者问:10月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进口自中国的纯电动载人汽车发起反补贴调查。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欧方发起此次反补贴调查仅依据对所谓补贴项目和损害威胁的主观臆断,缺乏充足证据支持,不符合世贸组织相关规则,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欧方要求中方在极短时间内进行磋商,且未提供有效的磋商材料,严重损害了中方权利。
在不久前举行的第十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中,中方曾明确表示,欧方拟采取的调查措施是以“公平贸易”为名行保护自身产业之实,是赤裸裸的保护主义行为,将严重扰乱和扭曲包括欧盟在内的全球汽车产业链供应链,并对中欧经贸关系产生负面影响。
中方敦促欧方从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以及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大局出发,审慎使用贸易救济措施,鼓励以电动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行业深化合作,为中欧电动汽车产业共同发展创造公平、非歧视、可预期的市场环境。中方将密切关注欧方后续调查程序,坚定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此次管控具体措施的落地将为未来相关制度完善积累更多经验和参考。
中美双方就中美经贸关系、宏观经济政策等共同关心的经贸议题开展了坦诚、深入、富有建设性的交流。
此举不当扩大世贸成员义务,中方对此表示不满。下一步,中方将认真评估相关裁决,按照世贸规则妥善处理。
“因此,中方不得不采取对等限制措施。相关措施是为了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
征收反倾销税和价格承诺的实施期限自2025年7月5日起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