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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金融服务模式,央行等八部门“25条”举措护航民营经济

第一财经 2023-11-27 20:54:38 听新闻

作者:杜川    责编:林洁琛

从贷款、债券、股权三种融资渠道为民企提供全方位融资支持。

受到国内经济结构加速转型的影响,中国经济疫后恢复进程呈现“波浪式发展、曲折式前进”局面,民营经济对包括高质量金融服务在内的全方位政策支持需求迫切。

11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消息,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全国工商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支持民营经济的25条具体举措。

综合市场分析来看,《通知》延续了此前对民营企业融资的一贯支持,在多个维度加强支持力度,本轮民营企业融资支持的政策发力正逢其时。其中,以拓展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为主要抓手,从贷款、债券、股权三种融资渠道为民企提供全方位融资支持,将有助于进一步优化民企企业和民营经济金融资源配置,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银行贷款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7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从总体要求、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等八方面提出了31条举措,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从“31条”到“25条”,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25条”是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31条”的贯彻落实,也是对“31条”中“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的细化和深化。

《通知》明确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目标和重点。总量上,通过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提高服务民营企业相关业务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等,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结构上,加大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重点领域以及民营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中金公司研究部首席宏观分析师、董事总经理张文朗认为,总量层面,本轮制度性政策安排有利于缓解金融周期下行过程中的“紧信用”现象,结构层面有助于金融周期下半场的经济结构改善。

中国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章俊分析,从A股市场的数据来看,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市场主体力量,上市非金融企业数量达3368家。相比之下,银行贷款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尚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截至2023年9月末,5182家非金融业A股上市公司累计贷款(以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口径大致测算)规模17.95万亿元,而民营上市企业贷款规模仅有4.39万亿元,占上市企业贷款比重为24.45%。

《通知》提出,加大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展首贷客户培育拓展行动,加强与各部门对接合作,挖掘有市场、有效益、信用好、有融资需求的优质民营企业,制定针对性综合培育方案,提升民营企业的金融获得率。

章俊认为,从金融服务民营经济现状来看,此项政策措施具备及时性和必要性,原因在于要改善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必须先行提升银行放贷意愿和能力,然而相比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尤其是科创型企业缺乏合适的抵押品(以专利为主的无形资产取代传统的厂房设备等)、完整的财务数据以及政府信用,与以抵质押和担保为主的传统贷款模式天然不匹配。

探索发展高收益债券

在债券融资方面,《通知》深化债券市场体系建设,畅通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债融资,推进使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并提出,要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作用,探索发展高收益债券。

截至9月末,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已累计为140家民营企业发行的2426亿元债券提供了增信支持。

中信建投证券研究发展部分析师杨荣表示,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作用以及探索发展高收益债券,将从金融创新的角度,鼓励民营企业融资工具多样化,同时更加适应民营企业融资的特点,以多渠道多方式满足民营企业融资需求。

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以来发行的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和可交换债累计规模超过5000亿元,发行主体多为地方国企和央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规模亦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章俊认为,就当前阶段而言,民营企业发债成本也远高于国央企,信用利差超过100BP,融资效率有待提升。总体来看,以民营企业为代表的高收益债券市场体量、估值定价效率和机构配置力度等领域均有待优化。

他认为,产品制度创新、评级优化和担保增信有望成为主要抓手。一是支持民营企业注册发行科创票据、科创债券、股债结合类产品、绿色债券、碳中和债券、转型债券、资产证券化等产品,盘活存量、拓展增量,同时优化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机制,提高融资服务便利度;二是完善企业债券评级体系;三是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作用,强化担保增信。

更好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

畅通股、债、贷三种融资渠道,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有望进一步发挥。

在资本市场方面,《通知》提出,更好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扩大优质民营企业股权融资规模。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并购重组。推动注册制改革走深走实,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行上市和再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赴境外上市,利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继续深化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研究优化并购重组“小额快速”审核机制,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提质增效、做大做强。

伴随全面注册制改革持续走深走实,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越发完善,沪深主板、双创板、北交所、新三板等职责定位明确,为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并购重组提供良好土壤。

章俊认为,科创板、北交所叠加全面注册制落地已为民企上市和再融资打开空间,流动性和定价效率有待提升,未来将进一步做深做实注册制,同时继续深化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研究优化并购重组“小额快速”审核机制,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提质增效、做大做强。

《通知》强调,强化区域性股权市场对民营企业的支持服务。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突出私募股权市场定位,稳步拓展私募基金份额转让、认股权综合服务等创新业务试点,提升私募基金、证券服务机构等参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积极性。支持保险、信托等机构以及资管产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自愿的前提下,投资民营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和未上市企业股权。

此外,《通知》提出,发挥股权投资基金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的作用。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支持更多社会资本投向重点产业、关键领域民营企业。积极培育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早期投资力量,增加对初创期民营中小微企业的投入。完善投资退出机制,优化创投基金所投企业上市解禁期与投资期限反向挂钩制度安排。切实落实国有创投机构尽职免责机制。

综合运用货币政策、财政奖补

另外,《通知》还提出,要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财政奖补和保险保障等措施,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民营经济的积极性。加强部门合作,完善信用信息共享、融资担保、便利票据贴现、应收账款确权、税收等配套政策和机制,增强民营经济金融承载力。金融机构要加强宣传解读,主动将金融支持政策、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推送至民营企业。各地金融管理、发展改革、工信、财税、工商联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强化督促指导,提升政策实效。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建议,后续要加大财政部门与金融机构的协调配合,将财政激励效应向银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充分传导。同时,监管层还要加大与小微企业的沟通力度,第一时间掌握小微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出现的难点、痛点,及时跟进调整相关政策措施。

中银国际证券固收首席分析师肖成哲则认为,在顶层设计以及各部门各地区的政策配合下,伴随着《通知》的推进和落实,金融服务民营经济的效率有望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也有望进一步增强,更好助力民营经济的活力提升和高质量发展的不断推进。

央行表示,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将指导金融机构抓紧落实《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同时,加强统计监测和政策效果评估,确保政策惠及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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