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据证监会发布公众号消息,前期,中国证监会对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晶存储)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了行政处罚以及市场禁入,并将涉嫌刑事犯罪人员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现检察院已经批捕),对“首恶”进行了严厉惩处,全方位追责。同时,中国证监会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四家涉案中介机构(以下合称四家中介机构)开展了相关调查工作。四家中介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了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的申请,中国证监会依法予以受理。2023年12月29日,中国证监会分别与四家中介机构签署了承诺认可协议。根据承诺认可协议,四家中介机构分别应当履行以下承诺,以纠正涉嫌违法行为、赔偿有关投资者损失、消除损害或者不良影响:
一是交纳承诺金。根据《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749号)第十四条规定,承诺金数额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可能被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金额,投资者因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所遭受的损失以及签署承诺认可协议时案件所处的执法阶段等因素。四家中介机构应当交纳的承诺金合计为1,274,523,752元(约12.75亿元),其中前期已通过先行赔付程序赔付投资者损失1,085,585,416元(约10.86亿元)。根据《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证监会令第194号)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自行赔付投资者的,承诺金可以扣除自行赔付的部分,因此四家中介机构还应当交纳承诺金共计188,937,776.31元(约1.89亿元)。具体包括:
根据四家中介机构涉嫌违法行为的情节及后果等因素,其依法可能被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金额合计为177,145,599.31元(约1.77亿元),由四家中介机构分别交纳。其中中信建投应交纳113,998,278.51元(约1.14亿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应交纳35,227,320.80元(约3523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应交纳4,400,000元(440万元),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应交纳23,520,000元(2352万元)。该部分承诺金将依照规定上缴国库。
另外,四家中介机构还需交纳前期在先行赔付中适格投资者未领取的损失金额11,792,177元(约1179万元)。经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保基金公司)测算,本案中投资者损失总额为10.97亿余元,其中在先行赔付中已实际赔偿给适格投资者的金额约10.86亿元,剩余的约1179万元未被相关适格投资者领取,此部分金额仍需由四家中介机构共同交纳。该部分承诺金将交由投保基金公司赔偿给在先行赔付中未受领赔偿金的适格投资者,赔偿后仍有剩余的,将依照规定上缴国库。
二是进行自查整改。四家中介机构应当分别按照中国证监会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自查整改,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并采取内部惩戒措施,强化合规风控管理能力,切实提高执业质量,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由中国证监会进行核查验收。
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是《证券法》规定的新型执法方式,是指中国证监会对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调查期间,被调查的当事人承诺纠正涉嫌违法行为、赔偿有关投资者损失、消除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决定中止调查,当事人履行承诺的,中国证监会可以终止案件调查的行政执法方式。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在提高执法效率、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尽快恢复市场秩序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在境外成熟资本市场适用较为普遍。国务院为此专门出台了《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在本案中,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的优势得到了充分体现:
一是投资者利益得到了最大限度、最高效率的保护。本案采取了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与先行赔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理。据投保基金公司测算,本案受损投资者共17471户,总损失为10.97亿余元,在短短2个月内有16,986户投资者获得了10.86亿元赔偿,占总受损人数的97.22%,总应赔金额的98.93%。对于在先行赔付中未领取赔偿金的适格投资者,后续可根据投保基金公司发布的公告继续申请领取。
二是涉嫌违法的当事人受到了严厉惩处,付出了沉重代价。涉案当事人除了需付出约12.75亿元的经济代价外,还需要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进行自查整改,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并采取内部惩戒措施,强化合规风控管理能力,切实提高执业质量。其中,有关责任人员不仅受到高额罚款、扣发及追回奖金、撤职、一定期限内不得签发报告等所属机构采取的内部处分措施,而且证监会将视情况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得以压实,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了严厉惩戒。
三是实现了行政执法和民事赔偿的有效结合,节约了社会资源、提高了执法效率。通过运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这一综合性执法方式,一方面快速解决了相关执法案件,及时做到案结事了,提高了执法效率,另一方面快速赔偿投资者损失,在前端及时化解了相关民事纠纷,做好诉源治理,节约了后续司法资源,实现了行政执法与民事赔偿的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是及时恢复了市场秩序,稳定了市场预期。通过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警示和对投资者的高效赔偿,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净化了市场环境,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
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持续加大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运用包括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在内的多种执法手段惩戒造假行为,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强化中介机构把关责任,为注册制的行稳致远保驾护航。
不断深化资本市场的改革和开放,努力为缓解“退出难”提供良好的基础。
证监会将继续在增强信心、改善预期上下功夫,稳妥化解私募基金、债券违约等重点领域风险,严控增量、妥处存量。丰富应对市场波动政策工具,加强战略性力量储备和市场稳定机制建设,坚决防止股市异常波动。
本次规则修订拟从两方面进行优化,一是将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由50%放宽至80%;二是允许香港互认基金投资管理职能转授予与管理人同集团的海外资产管理机构。
要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进一步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完善对“一把手”等关键少数的立体化监督体系,持续涵养廉洁文化,加快形成风清气正的资本市场生态。
严重违反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影响资本市场秩序稳定,可能引发金融风险、严重危害金融安全,将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