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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VC/PE新设迁入、支持上市,上海股权投资新政影响几何?

第一财经 2024-01-11 21:05:50 听新闻

作者:黄思瑜 ▪ 杜卿卿    责编:杨佼

这将给正处于资本寒冬中的股权投资市场带来怎样的影响?

上海出台股权投资新政,这将给正处于资本寒冬中的股权投资市场,带来怎样的影响?

1月10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上海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分为九个部分,共三十二条。

多方受访人士告诉第一财经给记者,比较关注股权投资机构新设或者迁入的注册效率、财税优惠、培育长期资本、畅通股权投资退出渠道、支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上市等举措。其中,注册效率提升会吸引一大批在外地注册的机构回流上海;长期资本可以解决募资难问题,稳定市场资金供给。不过,也有一些举措在实操中仍存在难点,期待进一步的细则出台。

“在目前全国化解债务危机、推动创业投资的大背景下,《措施》的推出代表上海又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海通开元执行总经理田鹰对第一财经记者称,通过盘活各资金源,解决现存的募资难问题;支持管理人上市也是推动行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帮助管理人在合规性上更上一个台阶,增强管理人资金实力,让基金的管理运作更规范更透明。

上海金浦智能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田华峰说,新政出台将有力地推动上海股权投资市场的繁荣和可持续发展,帮助本土股权投资机构做大做强,从而发挥股权投资在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科技创新等方面的作用,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联动发展。

鼓励股权投资机构新设/迁入,落地财税优惠

2023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鼓励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同年10月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也明确,要发展多元化股权融资,培育一流投资机构。同年7月,国务院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对股权投资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在此背景之下,1月10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发布《若干措施》,以持续细化、优化“募、投、管、退”全流程、各环节服务,吸引更多投资机构落户上海、长期发展。

那么此次新政有何突破之处?海望资本执行总裁孙加韬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措施》明确提出要“推动股权投资要素集聚”、“鼓励股权投资集聚区新设(迁入)股权投资机构”、“建立股权投资基金设立快速通道机制”、“高质量建设股权投资集聚区”等政策,这还是第一次。这样有利于上海发挥金融中心的作用,在股权投资领域打造高地。

田华峰也认为,最大的突破和利好,是鼓励股权投资机构在股权投资集聚区新设或迁入,在申报材料齐备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流程,注册效率大幅提高;相关市级部门跨前服务,与股权投资集聚区的金融工作部门并行办理;白名单管理人新设基金,不用向市级部门申报。

“过去上海金融中心建设往往重点关注银行、保险、证券等持牌机构的落户和集聚,股权投资机构在上海注册较难,导致有些机构办公室在上海、注册地在外地,此举推出后有利于一些股权投资机构迁入上海或者新设在上海,后续存在增量。”有私募股权机构高管称。

《若干措施》中也有一些资金、税收等真金白银的支持举措,比如:研究设立上海市科技创新引导基金,有序扩大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

对此,孙加韬称,目前大部分股权投资机构落户当地,要考虑的首要问题,就是当地政府能够出资多少到他们管理的基金中去。上海未来通过加大对创业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的规模,必将增强对各地优秀基金管理机构的吸引力,形成更加有影响力的政府引导基金体系,打造上海的基金群。

在财税优惠政策方面,《若干措施》明确,对接落实合伙型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税收优惠政策,对选择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开展浦东新区特定区域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

一家PE机构的投资经理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税收优惠的举措是一个比较大的利好,税收优惠力度较大,有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支持。

多举措解决“募资难”“退出难”问题

在当下资本寒冬中,对股权投资机构来说,最难的莫过于“募资难”和“退出难”。

《措施》提出,要培育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支持保险资金和银行理财资金加大对本市重点产业和硬科技领域投资。支持企业年金、养老金等长期资金按照商业化原则投资股权投资基金。

“保险资金、银行理财资金、企业年金、养老金等资金存量巨大,虽然过往已经在实践中部分开展了股权投资业务操作,但总体量占比仍较小。上述措施的推出,有利于更多资金在商业化原则指导下通过创投基金模式,服务实体经济,提升关键产业和核心科技。”盈科资本产业投资部总裁冯志强对第一财经记者称。

不过,对于保险资金、银行理财资金、企业年金、养老金等参与股权投资市场,业内人士认为,实操方面仍存在一些难点问题,也期待有具体实施的细则出台。

“这几年一直在鼓励险资进入私募股权市场,据了解各大保险公司都设有股权投资部或投资机构,做一些直投业务。同时,它们对合作的GP准入门槛较高。鉴于险资的资金属性,它们通常对投资标的的规模有要求,且不少会要求资金具有安全性和每年利息/收益分配,与股权投资的长周期和风险偏好不完全一致,还需进一步磨合。”一位股权投资机构高管称。

他同时称,保险资金要求管理人注册资本1亿以上,按照现在的公司法,1亿注册资本金5年之内必须缴足,这其实限制了保险资金可以选择的管理人范围。

冯志强也称,保险资金等由于资金属性原因,在过往参股的基金类型上,以成长基金和成熟基金为主,更偏好PE类机构,因此如何在更大程度上引导相关资金投早投小投科技,在实践层面仍然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还存在较多保险资金不愿意投资盲池基金,不愿意投资亏损的企业等情况,这些都制约了长期资金在股权投资基金领域的投资。因此,未来还需要进一步理顺关系。希望能够进一步加大险资、理财子、企业年金投资一级市场股权投资的比例,给市场带来更多的增量资金。”孙加韬称。

另外,畅通股权投资退出渠道也是股权市场关注的重点。过去几年IPO是股权投资退出的最主要通道,而去年下半年以来IPO处于阶段性收紧状态。

对此,《措施》提出了5条举措,通过提升并购重组退出效率、畅通被投企业境内外上市通道、提升基金份额转让平台功能、推动S基金发展、开展实物分配股票试点等,为股权投资退出拓宽通道。

冯志强认为,畅通股权投资退出渠道方面的相关措施非常引人注目,当前退出难是行业面临的一个普遍性问题,而措施在实操层面提供了多种渠道、多种思路的退出方案和选择,更有利于基金的退出,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其对实体经济和创新创业的支持作用。

“特别是在实物分配股票试点方面,过往相关内容更多是在理论层面出现,虽然在国外股票分配已经较为普遍,但国内创投基金过往仍然基本依靠现金退出。相关举措如果顺利实施,实际上可以在满足投资者差异化分配需求的基础上,改善私募股权创投基金退出的政策环境。”冯志强称,试点基金可以直接将股票分给LP,LP既可以选择退出,也可以继续持有,丰富了其退出选择。

孙加韬认为,未来一个阶段,并购退出将成为主要的退出渠道。目前中国私募基金管理规模20.61万亿,完全通过IPO退出不现实。基金份额转让、S基金对推动存量基金的顺利退出也非常有帮助,因此S基金未来的发展空间较大。目前保险资金往往更喜欢接S份额,因为投资标的都是明确的,不是盲池。开展实物分配股票试点,也在很大程度上为私募股权基金的管理人减压,便于基金到期后能够顺利地清盘退出。

VC/PE上市机会多大?

除了上述市场关注的举措之外,此次《措施》还有一些创新性的举措。

《措施》指出,将在支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上市、股权投资机构发债、投贷联动创新以及深化QFLP试点等多个方面推动行业联动创新。

田华峰告诉记者,支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上市,可以做大管理人的资本金,从而放大基金管理规模;股权投资机构发债可以放大规模;投贷联动一直在做,关键是银行方面如何评估早期科技型企业的风险;深化QFLP有利于吸引外资,增加市场资金供给。

其中,就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上市方面来看,上述股权投资机构高管称,现在的GP一般在基金中出资比例是1%,如果资本金充足,可以提高在基金中的出资比例,进一步和LP的利益与风险绑定。

“上市有利于推动股权投资机构进一步做大做强,形成品牌和影响力,也有利于优化股权投资的市场格局。”孙加韬称。

据他介绍,截至2023年前三季度,我国存续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数量为12,967家。相对于国外,机构的数量过多,小而散的格局也不利于整个行业的良性竞争和健康发展。

不过,目前将投资业务做上市的投资机构并不多。目前,九鼎投资、鲁信创投、华金资本等实现了上市。

“在当下,要推动投资机构上市还是比较困难的。不仅仅因为当前IPO阶段性收紧,还涉及上市审核标准、领域调整等。”孙加韬称。

第一财经记者也从业内了解到,当前IPO仍处于阶段性收紧状态,短期股权投资机构上市预计不会有明显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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