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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韩首个商事调解中心启动背后,专访首批日籍调解员

第一财经 2024-01-29 17:11:37 听新闻

作者:潘寅茹    责编:盛媛

山根基宏说,这是中日韩民间首次在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领域中的合作。

中日韩之间首个商事调解中心于去年底在中国山东省济南市成立并正式启动。日本五大律所之一的TMI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山根基宏,与来自中日韩的其他十位法律界人士,成为中心的首批调解员。

山根近日在上海的办公室接受了第一财经记者的专访,他对当时受聘的场景记忆犹新,清晰地记得,当时日本前首相、东亚共同体研究所理事长鸠山由纪夫亲自飞赴现场,“鸠山相信中日韩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的成立,能够发挥很重要的积极作用”。

山根加入TMI律师事务所已有20年,2008年他被日本总部外派到上海,工作至今。16年来在中国市场的深耕令山根感慨颇深,“上世纪90年代,外企对于中国市场可谓‘人生地不熟’,急需熟悉中国市场的律师帮助。外资律师在当时确实有引进外资的角色。”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山根感受到了中国市场在飞速发展的同时,也见证了日企在华投资的变迁。

来源:商务部

调解中心启动背后

公开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连续16年是日本的最大贸易伙伴,连续19年是韩国的最大贸易伙伴,是日韩最大的出口对象国和进口来源国。三国贸易额从1999年的1300亿美元左右增长至2022年的接近8000亿美元。与此同时,一些中日韩企业间也存在着涉及商业投资、股权转让、合同履行、海关税务、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等领域尚待解决的商事纠纷。

山根介绍,一般争议解决的方式有寻求诉讼、仲裁和调解。他说:“商事仲裁是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到非司法机关的第三者审理,第三方作出一个有约束力的裁决,是半强制性的解决方式。诉讼是由人民法院审理的,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解决讼争的活动,是具有强制性的。而调解与上述两者不同,是自愿协商,通过疏导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山根还特别强调,日本的文化传统决定了日本企业在现实中不太愿意轻易选择诉讼或仲裁等方式来解决矛盾,另外律师费、诉讼时长等实操问题的成本并不低,因此,在中日韩普遍遵循的“以和为贵”传统理念以及有熟悉国情的中日韩三方律师的背景下,调解是相对“省钱高效”的纠纷解决方式,优于诉讼和仲裁的方式。

山根还表示,这是中日韩民间首次在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领域中的合作,也算是一种探索,“如果做得好还能辐射至其他国家。”

年初中日韩合作秘书处的信息显示,“交流”当选为第二届“中日韩精神—2024年度汉字”。中日韩合作秘书处秘书长李熙燮表示,疫情三年给中日韩人员交往造成了阻碍,疫情过后,中日韩三国需要重振人员交往,促进交流与合作。“希望‘交流’这个词为我们提供动力,加强交流,增进相互了解。”他说道。

去年11月底,第十次中日韩外长会举行。这是2019年后中日韩三国外长时隔四年再度会面。外交部网站显示,在当时的中日韩外长会议上,三方同意为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创造条件,加紧相关筹备工作。

市场变了

山根还记得他初来中国工作时,当时日本的GDP总量位居世界第二,中国的GDP规模在2011年前后超越了日本,且一直稳居世界第二,以2022年的数据为例,中国的GDP规模约是日本的4倍。

“之前中国劳动力便宜、物价低,日企纷纷涌入中国市场来开厂兴业,把在中国生产的产品出口日本美国等地。”山根介绍,当时,他也参与到很多中外合资企业的合作谈判中,彼时日本都是甲方,因为中国企业更多希望通过合作得到日本的资金与技术。

“当时,日方就把翻译成中文的合同交给中方,然后中方直接签署,这种情况比较多,但现在已经不一样了。”山根说道,“中国需要的不一定是日本的资金,而是一种不同的合作。而且现在在中国市场上比较活跃的日企还是主要服务中国国内市场为主,因为中国市场非常大,客户也都是中国人,所以日企在合同中的立场也从甲方变成乙方,很多日企也不得不接受违约金几百万元这种条款。”

如果说2008年初入中国市场时,以山根为代表、活跃在中国市场上的日本律师很少,如今他则感受到了身边处理涉日业务的律师越来越多,其中不仅仅有日本籍的律师,也有很多此前在日本有过留学经历、精通日本业务的中国律师。

对此,山根说,背后还是市场需求说了算。2023年,中日邦交正常化迈入第二个50年征程。回首第一个50年,中日关系尽管一波三折,但双边经贸合作基本处于健康发展状态:中日双边贸易额增长了300多倍,日本对华直接投资金额累计已超过1200亿美元,在华企业超过3万家。中国是日本最大贸易伙伴和最大出口市场,中日贸易占日本对外贸易总额的1/5以上。中日货物贸易收支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双方产业结构的互补性,中国纺织品、粮食类消费品、家用电器等对日贸易总体处于顺差,而汽车、化学、金属原料等对日贸易总体处于逆差。

“在华日企以前主要是出口贸易,生产标准按照日方要求,客户与市场在日本。”他说道,“但现在在中国国内活跃的日资企业,都是本土化战略发展得非常好的日企。他们直面中国的市场和消费者,与中国企业处于同一个起跑线上竞争。所以这些日企必须熟悉中国的相关法律,因此不难理解法律方面的需求量会逐年增加。”

此外,山根还说,以前日企总部会根据业务布局设置很多与中国业务相关的中国小组,“现在日企也在走国际化路线,比如主张单线汇报等,由此会出现总部不了解本地情况而要做判断的现象,因此就会使得相应的法律服务、咨询需求上升。”

在华这些年,山根也见证了不少日企在中国市场的进与退。在他看来,过去很多日企喜欢“拿来主义”,想把在日本市场的经验复制到中国,导致水土不服,“其实只有本地化成功了才能在中国市场站稳脚跟。”

“总之,对于日本企业而言,不能根据日本市场思维做中国业务,对于中国企业也是同样的道理。”对于未来,山根认为,无论是中国企业还是日本企业,当前其实在对方市场发展的需求都处于上升阶段,因此,看好调解中心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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