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据证监会网站消息,2023年2月,为强化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中国证监会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发布《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于2023年5月16日起正式施行。根据《暂行规定》相关要求,中国证监会于近期开展了评估工作,现确定13只货币市场基金产品为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目前,相关基金管理人和产品均已按照《暂行规定》要求,做好相应调整和准备工作。
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持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指导相关行业机构认真落实《暂行规定》监管要求,提高重要货币市场基金风险防控与处置能力;
二是对基金管理人上报的货币市场基金定期开展评估,适时更新重要货币市场基金名单并按规定公示;
三是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持续做好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监测和日常监管工作,促进货币市场基金更加安全、稳健运行,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具体产品名录如下:
不断深化资本市场的改革和开放,努力为缓解“退出难”提供良好的基础。
证监会将继续在增强信心、改善预期上下功夫,稳妥化解私募基金、债券违约等重点领域风险,严控增量、妥处存量。丰富应对市场波动政策工具,加强战略性力量储备和市场稳定机制建设,坚决防止股市异常波动。
本次规则修订拟从两方面进行优化,一是将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由50%放宽至80%;二是允许香港互认基金投资管理职能转授予与管理人同集团的海外资产管理机构。
要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进一步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完善对“一把手”等关键少数的立体化监督体系,持续涵养廉洁文化,加快形成风清气正的资本市场生态。
严重违反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影响资本市场秩序稳定,可能引发金融风险、严重危害金融安全,将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