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文中明确,拟将天津市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30%下调至2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40%下调至30%。征求意见时间为2月18日至2月26日。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委、办、局,各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更好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20%的首付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30%的首付款。采用住房抵押担保方式的,抵押值最高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80%。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政策保持不变,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三、本通知自2024年xx月xx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贷款受理日期在2024年xx月xx日之前的,按本通知施行前的政策执行;在2024年xx月xx日(含当日)之后的,按本通知执行。贷款受理日期为贷款银行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职工贷款申请之日。
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二〇三五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支持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结合人工智能发展需求,拓展业务领域,强化协同创新。到2026年,全市超级算力应用率达到70%以上。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放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贷款期内无法由二套利率调整为首套利率。
2023年,住房公积金提取人数7620.10万人,占实缴职工人数的43.66%;提取额26562.71亿元,比上年增长2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