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11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赵乐际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181人,出席177人,缺席4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3月10日下午和11日上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六个决议草案,一致同意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主席团常务主席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建议将各项决议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主席团会议经分别表决,决定将上述决议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主席团常务主席李鸿忠、王东明、肖捷、郑建邦、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何维、武维华、铁凝、彭清华、张庆伟、洛桑江村、雪克来提·扎克尔、刘奇出席会议。
2024年7月29日召开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
习近平离京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对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进行国事访问
表决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等。
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主席会议关于全国政协202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将在7月下旬召开的全国政协十四届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报告。
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的若干政策措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