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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金融强国建设的关键是提升金融发展质量

第一财经 2024-03-12 11:18:23 听新闻

作者:连平    责编:任绍敏

从六项关键核心金融要素考察,我国离金融强国尚有差距,中国金融的特点是大而不强。

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既要在经济基础和关键核心金融要素方面具有国际共性,又要在坚持党对金融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性等方面体现中国特色。在此定位下,金融强国建设的关键是提升金融发展质量。

中国金融与金融强国之间存在差距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金融强国应当具备一系列关键核心金融要素,即:拥有强大的货币、强大的中央银行、强大的金融机构、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强大的金融监管、强大的金融人才队伍。从六项关键核心金融要素考察,我国离金融强国尚有差距,中国金融的特点是大而不强。

强大的货币是金融强国的重要标志和集中体现。过去的英镑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的美元,都清晰地标志着当年的英国和现今的美国是金融强国。一国货币成为主要的国际支付结算货币、交易货币和国际储备货币,意味着本国的国家信用已成为全球信用,储备货币国可以通过发行本国货币或扩大本币债务来动员全球资源为其所用。

自2009年以来,人民币跨境使用已走过了将近15个年头,可以说人民币国际化取得了初步的成果,其国际地位不断上升,在我国对外贸易的支付结算中约占据了半壁江山。人民币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中的权重排第三。但迄今为止,人民币仍不能说是重要的国际货币。从各个角度看,人民币与美元和欧元的国际使用相比较,尚有较大的差距,甚至还落后于英镑和日元。人民币的国际地位难以支持金融强国地位的确立。

强大的中央银行是金融强国的核心支柱。强大的货币与强大的中央银行之间相辅相成,强大的货币是本国中央银行成为全球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中央银行的基础和前提,而本国中央银行的强大信用和有效管理则成为强大的货币的支撑和保证。

建立强大而完善的中央银行是未来的重要任务。

一是完善货币供应调控机制,形成中央银行调节银行货币创造的流动性、资本和利率约束的长效机制。

二是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在宏观层面搞好跨周期政策设计,以现代化的货币管理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建设推进金融双向开放的相关机制,提高参与国际金融治理能力,积极参与国际金融规划的制定。

强大的金融机构是金融强国实际功能的主要构成部分。金融强国通常拥有规模和质量处于全球前列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的金融机构体系。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美国的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长期处在全球的前列,日本的商业银行一度赶上后又掉队。

经过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大刀阔斧的改革,中国的银行业迅速崛起,截至2022年末,资产规模合计约45.9万亿美元,为美国银行业的1.95倍。但就总资产而言,中国金融体系大致相当于美国的70%左右。中国的银行业虽大,但在全球的影响力相对有限,因其业务国际化程度偏低,产品和服务的国际竞争力较弱。

相比美国十分发达的资本市场和证券业,我国的证券业和投资银行发展相对滞后。美国拥有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资本市场,股市总市值超过46万亿美元,占全球股市总市值的42.5%。而中国股市总市值仅占10.6%,为美国的1/4左右,且发展步线较慢。保险业和信托业发展状况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亦有不小的差距。可见,中国的金融机构除银行业外,既不大,也不强,离金融强国所需要的强大金融机构体系要求尚有不小的差距。未来,需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型的现代金融机构体系。

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是金融强国得以在全球掌握资源配置权和重要国际金融产品定价权的工具和抓手。过去英国成为“日不落”的帝国,有伦敦这个国际金融中心为其助力。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拥有纽约等国际金融中心,影响和左右着全球金融资源的配置,助力美国成为金融强国。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国际金融中心迅速崛起,尤其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银行间市场、股票市场、外汇市场,债券市场快速成长,已成为全球最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之一,但与纽约和伦敦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上海市场的人民币仍不能完全自由兑换,资本流动尚有一定限制;衍生产品市场发展缓慢;股票市场制度建设相对滞后,证券业弱小,股票市场供求关系不平衡,等等。我国要成为金融强国,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需要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

强大的金融监管是金融强国建设的重要保障。2000年以来,伴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快速发展,金融监管问题越来越引起各方面的重视,金融监管的制度建设逐步趋于完善,但依然存在一系列问题:监管不严,全面和系统性监管不足,监管的权威性和震慑力不够;监管未能做到全覆盖,穿透力不足,存在空白和盲区;自律监管缺失,监管协同以及监管立法滞后,等等。经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金融监管状况已有很大改善,但仍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金融强国建设需要拥有高水平的金融人才队伍。目前,复合型人才相对稀缺,尤其是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的人才缺失;高素质人才供给不足,需求较大;传统的教育体制与市场日新月异的人才需求之间欠匹配,人才管理制度难以有效符合市场化的需求;具有实践经验的国际金融人才较为缺失,难以满足金融外向发展的需求,等等。没有一支高质量的金融人才队伍,就难以为金融强国建设提供充足有效的人力资源保障和支撑。

金融强国建设应具有中国特色

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既要在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综合国力等经济基础以及货币、机构、金融中心、中央银行、监管和人才等关键核心金融要素等方面具有国际共性,又要具有中国特色。

金融强国的首要中国特色就是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首次提出,要完善党领导金融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好中央金融委员会和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凸显了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对地方党委金融委员会和金融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近来地方党委陆续组建了地方党委金融委员会和金融工作委员会,新的党领导金融工作的制度安排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构建。

金融强国中国特色的第二个要义是人民性。以金融队伍的纯洁性、专业性、战斗力为重要支撑,以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为基础保障,突出三个重点。

一是坚持为实体经济服务、为国家战略服务,加大力度持续支持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制造业发展,有效支撑国家重点工程建设。

二是坚持为民营经济服务。金融监管部门应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一视同仁,综合运用资本、流动性、集中度、拨备等监管工具,引导金融机构优化资源配置和考核激励机制,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增强科技赋能,提升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三农”的金融服务供给,持续完善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

三是加快普惠金融体系建设,持续提升低收入群体和中小微企业的金融可得性,降低其融资成本,缩小贫富差距,提高我国收入分配的公平性。

金融强国中国特色的第三个要义是金融必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

首先,应始终保持货币政策的稳健性,继续保持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货币信贷总量适度、节奏平稳。货币政策要更加注重做好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增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的稳定性。

其次,优化资金供给结构,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继续加大对重点领域与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尤其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国家粮食和能源安全等领域,对科技创新及其成果转化、中西部基建、新能源产业链、农业现代化等的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最后,金融业自身也要实现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

金融强国建设的关键是提升金融发展质量

金融强国建设的核心任务是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

打造高质量的现代金融机构和市场体系是建设金融强国的首要任务。长期以来我国直接融资发展相对缓慢,未来需要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疏通资金进入实体经济的渠道。鉴于证券业相对弱小,未来应加快步伐培育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出台更多政策支持投行机构和投行业务发展,做大做强证券业金融机构。逐步改变资源型和银行业等传统行业企业在上市公司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格局,支持高新科技公司快速发展,使之成为资本市场上市公司的核心主体。应以投资者为本,注重平衡好融资方需求和投资方的利益关系,完善股票发行制度与退市制度,强化对控股股东、高管等“关键少数”的监管。

促进债券市场各类基础设施之间有序互联互通。构建和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打造规则统一、监管协同的金融市场。完善机构定位、健全法人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支持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在国际市场上做优做强,提升产品和服务的国际竞争力,当好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和维护金融稳定的压舱石。支持中小金融机构立足当地开展特色化经营,形成大中小机构合理分布、分工明晰、良性竞争的发展格局。各类政策性银行应强化支持国家重大战略的职能定位,发挥保险业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

金融高水平开放是金融强国建设的必由之路。应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展业兴业。具体可从六个方面发力:

一是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形成系统性、制度性的开放局面,逐渐与国际规则相融合;从主动接轨国际规则走向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对外开放。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在扩大金融市场准入的基础上,尤其是要重视优化准入后的政策安排与便利。

三是深化金融行业对外开放,持续扩大外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在境内设立更多分支机构,不断创新产品与服务。

四是提升金融管理能力,加快形成并完善“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的金融管理体系。

五是稳慎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和人民币国际化,保持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和国际收支总体顺差。

六是加强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显著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能级,更加巩固人民币金融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中心地位。中国香港则需要增强证券、债券、资产管理、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等范畴的竞争力和吸引力,通过政策创新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的国际金融合作。

强化金融监管是金融强国建设的内在要求。必须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当前金融监管体制在强化党的领导和完善中央银行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向“双峰”监管框架迈进,为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做好了顶层设计。未来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将成为我国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严禁“无照驾驶”和超范围经营,坚持对多层嵌套的复杂运行结构或金融产品、各类金融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持续加强对中小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债务、房地产市场等重点风险领域的监管。充分运用金融科技尤其监管科技手段,有效提高监管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

强化金融风险防范为金融强国建设保驾护航。防控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

未来应积极应对以下五方面风险。一是由于中长期国内房地产市场供需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防范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应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二是在房地产市场下行和土地出让金大幅下降的背景下,地方债务压力凸显。未来需要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

三是中小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面对冲击时往往容易出现流动性风险。有必要完善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着力强化早期纠正硬约束,推动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兼并重组,该出清的稳妥出清。

四是针对非法集资、欺诈销售、操纵市场、信息泄露等违法违规行为,应严厉给予打击。

五是要在调节市场供求关系的同时,着力稳预期、防超调,发挥市场供求关系在汇率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审慎合理运用相关市场调节工具,防范跨境资金异常波动风险,保持外汇市场平稳运行。

(作者系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长、广开首席产研院院长)

第一财经获授权转载自微信公众号首席经济学家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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