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中国人民银行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是对原有科技创新再贷款和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的政策接续,在总结两项工具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完善,支持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更好满足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领域的融资需求。
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额度5000亿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2次,每次展期期限1年。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金融机构。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的设立将有利于引导金融机构在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向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重点领域的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提供信贷支持。
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申请,参考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备选企业名单和项目清单,按照风险自担的原则,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及发放贷款条件。金融机构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中国人民银行对贷款台账进行审核,对于在备选企业名单或项目清单内符合要求的贷款,按贷款本金的60%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
该行通过广泛宣介、摸排调研、政银协同、活跃交易等方式,多向发力推动科技创新债券发行。
1年期LPR为3.0%,5年期以上LPR为3.5%
上海8月4日公开《上海市支持企业加强基础研究 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措施》,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支持跨区域、跨学科协同开展产业目标导向明确的应用基础研究。
中长期贷款增加7.08万亿元,表明金融持续为实体经济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