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做好2024年证券期货监管规章制定等立法工作,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证监会结合监管工作实践和市场各方关注,于近日制定了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对全年的立法工作做了总体部署。证监会将按照立法工作计划积极推动各项制度文件出台。
纳入证监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规章项目共有14件,包括“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9件以及“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5件,立法的重心是加强资本市场重点领域监管,维护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切实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是强化对资本市场相关行为的监管,切实维护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秩序。其中,“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4件,包括:修订《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证券基金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办法》《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2件,即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二是加强对资本市场相关主体的规范,进一步夯实资本市场发展基础。其中,“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3件,即修订《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信息科技管理办法》。“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1件,即制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监管执法效能。其中,“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2件,即修订《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2件,即制定《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修订《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
除了上述规章项目外,2024年证监会还将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做好《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组织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的评估工作,推动《证券投资基金法》的修订完善;配合有关司法机关做好证券期货领域相关司法解释制定、修订工作。
在执行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证监会将继续深入广泛地听取市场和社会各方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资本市场监管制度规则的立法水平,努力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的制度支持和保障。
不断深化资本市场的改革和开放,努力为缓解“退出难”提供良好的基础。
证监会将继续在增强信心、改善预期上下功夫,稳妥化解私募基金、债券违约等重点领域风险,严控增量、妥处存量。丰富应对市场波动政策工具,加强战略性力量储备和市场稳定机制建设,坚决防止股市异常波动。
本次规则修订拟从两方面进行优化,一是将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由50%放宽至80%;二是允许香港互认基金投资管理职能转授予与管理人同集团的海外资产管理机构。
要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进一步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完善对“一把手”等关键少数的立体化监督体系,持续涵养廉洁文化,加快形成风清气正的资本市场生态。
严重违反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影响资本市场秩序稳定,可能引发金融风险、严重危害金融安全,将从重处罚。